时间:2023-04-15 17:51:17来源:法律常识
去过法院的小伙伴们都知道,法院设立了安检区,进入法院都需要经过安检,一套程序下来,大概需要2-3分钟时间。对此,很多人表示不理解。
“就你们法院麻烦,我去了好多单位,从来没有这样的”、“进公安局都不需要安检,更不用说其他机关单位了,为什么偏偏法院要安检?...”
“我是来打官司的,这里又不是机场,也不是火车站。太不亲民了吧,这不是典型的门难进吗......”
那为啥背着“门难进”的锅,法院还是要劳师动众地安检呢?
我们先给大家看看通过法院安检查出来的“战利品”:
西郊法庭安检收缴一把三棱军刺(俗称“放血王”)
菜刀
50公分大刀
杀猪刀
80公分长刀
搜查出的各种刀具
搜查出的农药
宁波海曙法院案例:假肢内藏着长度约30公分管制刀具
2017年,一当事人右腿假肢,经过海曙法院诉服中心大门时,引发手持安检仪报警,法警透过空隙发现假肢内部疑似藏有刀具,要求其脱下假肢接受检查,结果在假肢内中空位置查获长度约30公分管制刀具一把。经询问,当事人自称因自身残疾故常佩刀防身,法警遂对其进行了训诫,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最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另有其他法院案例:2013年4月19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刚开始,被告突然向原告丢出自制爆炸物,并用水果刀将原告刺倒在地,又在原告身旁引爆另一爆炸物,致原告死亡。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看了这些形形色色的恐怖物件和案例,你还觉得法院的安检没有必要吗?
只想大声告诉大家:严格安检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法院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地,不少诉讼当事人本身都是带着一定的情绪进入法庭的。如果没有严格安检,各种管制、违禁品等危险物品都将随时出现,法院每天都可能上演刀光剑影,法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那么怎样才能顺利过安检呢?
01一定要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明确规定: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等,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头像照片的证件。
02专用通道几个意思?
所有人凭证进入,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人群可以走专用免检通道!
03哪些东西不能过安检?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七条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八条规定,下列物品不得带入审判、立案和申诉信访场所:
(1)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3)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4)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5)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6)标语、条幅、传单;
(7)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04一定要配合安检!
“我就不配合安检会怎么样?”那么抱歉了,你会被阻止进入审判法庭。《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执意不听劝告或扰乱秩序者,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SO,不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法院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性质严重的,还会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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