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3:54:03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29日对外发布,近日,东城警方依法查处两起袭警案件,两名当事人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26日4时许,安定门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安定门街道方家胡同,有一女子躺在胡同口,疑似醉酒。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在送醉酒女子刘某某(女,23岁)去医院醒酒时,该名女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踢踹民警。
3月26日22时许,朝阳门派出所民警在东城区南小街233号卤煮店外处置纠纷警情时,醉酒人员暴某某(男,21岁)趁民警不备,用脚踢踹民警。后民警将其控制并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审查。
上述两起案件发生后,东城公安分局维权办立即启动维权机制,第一时间慰问受伤民警并全程指导案件办理。目前,犯罪嫌疑人暴某某、刘某某均因涉嫌袭警罪被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3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对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民警察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使命,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针对各类辱警、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东城警方将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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