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案件律师常峥(北京刑事纠纷律师事务)

时间:2023-04-16 05:19:08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常峥(北京刑事纠纷律师事务)

文章来源|李云虹 法律与生活杂志

人物介绍

常铮,中共党员、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第二届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

常铮

熟悉“80后”律师常铮的人都知道,曾经她被自己的老师定位为“起点高,定位高,目标高,成长快,能力强”的专业刑辩女律师,而媒体常用“幸运者”加以概括。

如今,她与巩志芳律师一同创建了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衡宁所),用了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将其打造成法律人共同的“家”,并被媒体誉为京城的又一“网红打卡地”。

常铮清楚自己跳出舒适圈的原因是:自己是一名开拓者——朝向自己的目标不停开拓、奔袭。

2020年12月12日上午,常铮律师接受了本刊的独家访谈。

跨入职场的小幸运

常铮律师曾于2018年在《中国律师》杂志上饱含深情地回顾了自己的从业经历。在追忆流年、回首初心之时,她写道: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无论我们走到多么光辉的未来,都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

1999年,常铮第一次背起行囊,走出家门,来到西南政法大学求学。在青春的学习生活中,常铮兼修了法学和经济学两个学位。四年后,她选择北上,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师从许兰亭教授,专攻刑事诉讼专业。

“三年间,在许兰亭老师的指导下,我在研习刑事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从一个个案例分析、一份份辩词修改、一场场庭审观摩中,感觉到刑事立法的发展,感受着刑辩律师的光荣职责,感悟出刑事法治的宝贵初心。”常铮表示。

2006年9月,全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权所)正式挂牌成立。此时,常铮正在面临毕业后的职业选择。在机缘巧合之下,受著名刑辩律师、尚权所创始人张青松的邀请,常铮于同年10月义无反顾地加入尚权所,成为该所创始成员之一,正式开启了自己专业刑事辩护之路。

回顾当初的这一抉择,常铮表示,“只做刑辩,并非因为事先有多么完美的职业规划。其实,深埋在心灵中的‘初心’,才是最为深沉和持久的动力。正是这股由来已久又源源不断的动力,令我在专业刑事辩护的道路上历经风雨、坚守如初”。

在顺利拿到律师执业证后的第三年,常铮成为尚权所的执行主任。2014年,她荣升为尚权所主任。三年后,她卸任尚权所主任一职。

那些年,常铮代理过很多重大疑难案件。“江西打黑第一案”不仅是常铮代理的第一起案件,并让她直观地感受到——只有法庭,才能让她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在办理“打工女溺婴案”这一法律援助案件时,她真切地感受到刑辩律师的最大价值在于:保障无罪的人免受刑事追诉,保障有罪的人罪责刑相适应。

通过代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常铮更是深刻意识到: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当事人在具体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刑辩律师的基本职责,也是刑事辩护的价值所在。

在被媒体誉为“幸运”的职业抉择的裹挟之下,常铮也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艰辛。某年的年末,常铮去山东某法院参与诉讼。临近春节,购票紧张。待案件庭审结束后,从该地回京的飞机票、火车票都买不到了。最后,她只能坐大巴车回北京。“当时,大巴车有上下通铺,我们坐在最后一排,4个人睡一个通铺。”常铮说。

尽管如此,常铮没有放弃前进的步伐,她不忘初心地在刑事辩护这条路上持续向前奔跑着。

重归校园的艰难抉择

2017年,对于常铮而言,是一个充满不确定与纠结的一年。通过对刑事辩护行业的细致研究以及对个人成长的深层次思考,常铮作出了人生中的一大抉择:重新回到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常铮用“千秋邈矣独留我,百战归来再读书”来概括自己的心情。“那时,我也感觉自己遇到了职业的瓶颈期,需要进行法律专业知识的充电”,她表示,“我的实务经验很丰富,如果能再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未来可能会有助于自己更好地发展”。

在读博期间,常铮幸运地参与到导师樊崇义教授关于值班律师的试点调研工作中。通过多次到全国各地进行调研,她对值班律师制度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并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调整值班律师的定位及其在侦查阶段的功能,推动值班律师向法律援助律师的转化,进行法律援助服务的分级等建议。

常铮介绍称,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中有关于值班律师的规定。

2017年,“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再次提到值班律师;同年,“两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中对值班律师作出系统性规定。

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值班律师制度写入法律,成为一大亮点。但是,其对值班律师的规定并不是特别清晰,关于值班律师的定位等问题比较模糊。

根据调研及办案的实践,常铮认为,目前,我国值班律师的数量不够。如何调动更多的社会律师,特别是资深的专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方法。

十余年的专业刑辩经历让常铮的角色有了诸多改变,从执业律师到律所管理者,从行业协会的亲历者到博士生。无论角色如何转换,常铮清楚,律师不仅要对当事人负责,还肩负着对行业、对社会、对国家法治建设的责任。我国依法治国重大方略的提出,涉及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其中,刑事领域的改革尤为突出。作为一名刑辩律师,要积极为改革建言献策,在国家法治建设中贡献力量,这是其应有的职责与担当。

创建律所的大勇气

衡宁律师事务所

2019年8月18日,常铮与巩志芳律师联合创办的衡宁所正式开门办公。当被问及为何要创办崭新的律师事务所时,常铮说出了压在心底多年的一个困惑:“在完全没有依靠的情况下,我能做到什么程度?”

正如众人所知的那样,常铮的职业生涯有“幸运”二字铺就的厚重底色,有“名校背景的加持,还有良师益友的指引”。但她想凭借己力,打造一个有家的氛围的律所。

带着这个愿景,常铮将梦想定格在了北京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胡同的一个四合院内,她将其称为“衡宁小院”。衡,取平衡之意,寓意法律之平衡;宁,则有宁静之意,寻求内心的平静与安宁。

常铮说,他们着力将其打造成一家专业有实力、学术有建树、家园有温度、社会责任有担当的高品位、共享型律师事务所。目前,衡宁所的成员大多是年轻的“80后”“90后”,甚至有实习生来此工作3个月后,选择放弃报考公务员的计划,留在衡宁所工作。

笔者发现,与其他律所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单间的办公室,取而代之的是开放式的办公区域,各位合伙人也没有独立办公室。常铮表示,如此有意为之的目的是,让“大家的交流不分层级,让每个人的好点子都能随时迸发”。

在衡宁律师事务所,所有人都是开放式办公

常铮表示,衡宁所的内部分工打破了传统模式,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切分,分成阅卷、会见、出庭三组,并根据律师的成长阶段进行轮换。在一体化模式下,流程分工模式在前期需要阅历丰富的律师做出很大的付出。

常铮说:“付出在前期是有必要的,这是战略性的让利。”待一年后,当实习律师走上正轨,业务推进的效率便会事半功倍。如此平等、开放、共享的理念,也许是“80后”新生代律师在律所管理中的一个新风尚。

作为一名党员,常铮也非常注重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在衡宁所成立之初,他们便成立了党支部,坚持党建促所建,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在衡宁所有一面墙大小的党员活动展示区,将党支部的活动图片予以展示。在2020年宪法日,包括常铮在内的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文件。

对于未来,常铮也有自己的设想。“我会继续保持对刑事辩护的热情与钟情,一如既往地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眼界、更多的行动,履行好一名刑辩律师的职责,在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践行初心,贡献力量。”常铮由衷地说。

本文载于《法律与生活》杂志1月上刊

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责任编辑:丁杰群

二审编辑:赵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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