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3:30:39来源:法律常识
撰文 | 李北北 袁冰 编辑 | 傅凝
8月19日,北京德内大街93号。
时隔一年半,这里依旧是废墟一片,到处都是钢筋、瓦砾、铁架子、木头、脸盆等杂物。一年半前塌陷的宽5米、深10米的大坑已被浇筑了混凝土,但毗邻的民房塌的塌、裂的裂,还定格在事发时的样子。
93号等待它的“续集”。
不过,造成这一片狼藉的“挖坑代表”李宝俊,在今天等来了他“挖坑”的结局:入狱5年。
轮椅上的审判
8月19日上午,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小伙伴在北京西城法院见证了法官作出判决。
9点30分,李宝俊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法庭,他头发花白,面无表情。今年59岁的他此前是江苏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
李宝俊(左)
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祖富则一瘸一拐走进法庭,现场负责人李海伦随后也被带进法庭。
随后,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
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李宝俊有期徒刑5年,卢祖富有期徒刑3年半,李海轮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宣判后,李宝俊、卢祖富表示将考虑一下是否上诉,李海轮则选择不上诉。
此案在今年5月11日开庭,当时在法庭上,面对检方指控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罪名,李宝俊表示不认可,认为自己既然已经把工程完全承包了出去,出事故就应该施工队负责。
显然,“挖坑”的事情,几个有关的责任人都得负责。
坍塌的京城大街
李宝俊的“工程”,大概是这几年来最能轰动全国的小工程了。
2009年,他买下德内大街93号的一座四合院,之后开始翻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间,李宝俊将其购买的德内大街93号院的建设改造工程委托给无建筑资质条件的卢祖富的个体施工队。
当时跟施工方约定将四合院翻建成一座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建筑,但是由于地上没有加盖成功,为了达到想要的面积,他选择在地下深挖。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李宝俊要求卢祖富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卢祖富负责管理、指挥施工,另指派无执业资格的李海轮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指挥等工作。
期间,在施工人员提出存在事故隐患时,李宝俊、卢祖富未采取措施仍继续施工。
2015年1月24日凌晨,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突然发生坍塌,出现一个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
关于这个“大新闻”,法院的判决书是这么专业分析的:
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损坏,西侧、南侧毗邻的办公楼受到损坏,经鉴定,因93号院施工现场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西侧、南侧毗邻的办公楼受到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5835234元。
同时,该起事故还造成了德胜门外大街由北向南交通中断,德胜门西大街、鼓楼西大街和新街口北大街交通拥堵,给周围居民和多家单位的正常生活工作造成影响。
“人大代表”的辩护
经勘查,李宝俊私挖的地下室深度达18米,相当于在地下挖了五六层楼。
正是这地下的“广厦”,使得一年之后,邻居的房屋修缮、安置问题仍待解决。因为坍塌事故,有的房子发生了倾斜、有的成了危房、有的墙体开裂,受害的居民有的租房暂住,有的只能投亲靠友。
老人在租的房子里生活,不方便再养鸟,空笼子挂在客厅里
而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当时李宝俊一直在顶风施工。
早在2014年10月,有关部门曾经要求李宝俊停止违建,并就偷挖地下室一事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李宝俊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整改,但没有执行。
事发后,这个没有执行整改的徐州市人大代表身份被曝光,因此被称为“挖坑代表”。
2015年1月30日,李宝俊通过助理发表公开道歉信,称“本人已与人大代表的身份不符,并立即申请辞去人大代表身份”。此后他的徐州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看起来,已经辞去人大代表身份的李宝俊觉得自己没错。
看看他跟法庭的交锋↓↓↓
辩护理由:
李宝俊将四合院修建工程交与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开挖地下五层是卢祖富等人提出的,本人只是监管不力,不应构成刑事犯罪。辩护人则认为,李宝俊不是事故主要责任人。
法院意见:
开挖地下室五层是李宝俊以93号院业主的身份对卢祖富、李海轮等人提出的要求,且在施工人员对此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李宝俊仍予以坚持。李宝俊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辩护理由:
起诉书认定的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过高,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应在500万元以下,所以量刑也应该在三年以下。
法院意见:
鉴定机构进行的价格鉴定是具有鉴定资质的专门机构依法定程序、方法做出,真实有效,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辩护人意见:
建议从轻判处李宝俊,适用缓刑。
法院意见:
李宝俊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无悔罪表现,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法院不予采纳。
判决的理由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小伙伴觉得,法院判决书写得有理有据,相当好。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宝俊、卢祖富、李海轮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造成基坑坍塌,并导致相邻路面塌陷、房屋倒塌受损,交通拥堵等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李宝俊、卢祖富在有关人员提出后,未采取措施仍继续施工,依法应从重处罚;
卢祖富在投案途中被抓获,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李海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作出本文开头介绍的这个判决。
责任人已受刑罚。但是受害的邻居们怎么办呢?
对此,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在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随着李宝俊等人被判刑,他们的刑事责任已经被追究,事故责任已有了法律上的认定。接下来受损单位和受害的居民可以对李宝俊等人另行提起诉讼,索要民事赔偿。赔偿的费用,比如修缮费、安置费等经过鉴定,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可以进行索赔。
校对 | 王坤
供图 | 北青网 法制晚报 新华网 东方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