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22:23:51来源:法律常识
一、案例故事
陶某在火车上与他人产生矛盾,双方大打出手。陶某将对方打伤。陶某在火车的运行过程中被抓获。对于这个案子,该由哪个法院管辖呢?我们看看2021年《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该司法解释中的第4条和第5条对此问题有具体的说明。
二、在火车上犯罪的案子,由哪些法院管辖呢?
1、被告人在火车上犯罪的,在火车的运行过程中抓获被告的,是由前面停靠站所在地的,对铁路运输刑事案件负责审判的法院管辖。
2、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始发站或者终点站的所在地的,专门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没有在火车的运行过程中被抓捕的,是由主管这辆火车乘务的铁路公安机关所对应的,可审理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法院管辖。
4、如果被告在火车的运行过程中被抓捕的,也能够由该车站所在地的,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法院管辖。
三、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1、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旅客在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由列车乘警及时收集案件证据,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在调查取证结束之后,火车上的乘警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调查笔录,被害人及证人的证明材料,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一起移交到前方停车站铁路的公安机关。
2、列车乘警对没有查获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应将案件线索和证据及时收取,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3、车站铁路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法律手续齐全,并且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交站处理案件。
4、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应当依法向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
5、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同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交站处理案件,应当受理。
6、应当依法批准逮捕,经审查符合逮捕条件的嫌疑人。应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或者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
7、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铁路运输法院对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交站处理案件,应当受理并且依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