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3:52:09来源:法律常识
23年前的今天,1996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这与当时贯彻《刑事诉讼法》有关,同时,与当时发生的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刑事案件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副主席胡锦涛直接领导全国的“严打”斗争,各省市自治区一把手亲自挂帅,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严打”春季攻势。1996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全国的治安形势普遍好转,重、特大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一大批积案被侦破,形形色色的犯罪团伙受到重大打击,全国人民拍手称快。
1996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这与当时贯彻《刑事诉讼法》有关,同时,与当时发生的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刑事案件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副主席直接领导全国的“严打”斗争,各省市自治区一把手亲自挂帅,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严打”春季攻势。1996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全国的治安形势普遍好转,重、特大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一大批积案被侦破,形形色色的犯罪团伙受到重大打击,全国人民拍手称快。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支队支队长的柳毅经历了整个严打时期,在他的记忆中从1983年到上世纪90年代初,北京警方一直在严打,经历了近百个区域性严打高潮。可是,治安局面却未见好转。
1996年春,北京爆发了数起恶性案件,尤其是鹿宪洲案与白宝山案两起大案,震动中央震惊全国,拉响了第二次全国严打的导火索。
张金龙案
李沛瑶,广西苍梧人,其父李济深。李沛瑶为李济深第四子,1992年出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次年当选第八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跻身副国级、国家领导人行列。
按照安保惯例,李沛瑶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属于所谓的“四副两高”,即国家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安全保卫工作由属武警现役部队序列的公安部八局负责。刺死李佩瑶的正是负责保卫他的武警张金龙。
1996年2月2日凌晨4时许,张金龙利用轮值之机,进入李沛瑶的寓所行窃,被李沛瑶发现制止后,持菜刀行凶欲杀人灭口。63岁的李沛瑶奋力抵抗,身体多处被砍伤,终因急性大出血死亡。张金龙作案后席卷七百多元现金以及照相机、皮衣、手表、首饰等物品逃跑时,被院内其他武警发觉,协同警察将其扭送公安部门。这是中共建政以来第一例国家领导人在治安案件中遇害的事件,引起了中共决策层的强烈关注。
鹿宪洲案
李佩瑶被刺死六天后,1996年2月8日,一名蒙面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56式自动步枪将停在朝阳区安慧里附近工商银行泔水桥分理处门前的一辆运钞车洗劫,射杀两名银行工作人员、杀伤一人后,劫走百余万元巨款。
6月3日,海淀区知春里一取款车再次被抢劫,歹徒驾车持枪抢走两个装有巨款和大额存单的铝合金提箱后逃走。8月27日,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滨河路支行一辆运钞车行至宣武区枣林前街时遭遇抢劫,押运的银行工作人员两死两伤。
2月8日发生的银行劫案是建国以来首都北京首次发生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此后短短几个月里又两次发生持枪银行劫案,作案者都是鹿宪洲。鹿宪洲1981年至1984年曾在云南某部队服役,1984年复原后到北京开出租车,1991年因伙同他人在北京、天津等地盗窃汽车被捕,1992年判处死缓,1994年越狱潜逃。
白宝山案
1996年3月31日晚,刑满释放人员白宝山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热电厂用铁棍打伤一名执勤武警,抢走没有子弹的56式半自动步枪一支。4月7日晚,白宝山在北京八大处附近装甲兵司令部,向哨兵连开两枪,企图抢夺枪支、子弹未果。一小时后,白宝山在石景山区实兴大厦附近遭遇巡逻的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6名巡警,击伤4名巡警后白宝山逃走。4月22日,白宝山在丰台区八一射击场,打死哨兵一名,企图抢夺枪支,但因哨兵仅背着空枪套未果。
1996年7月27日凌晨,白宝山在家乡河北徐水解放军某师弹药库枪击三名哨兵,两死一伤,抢走81式自动步枪一支。12月16日,白宝山在北京德胜门一烟酒门市枪杀女摊主,抢走现金6万多元,并击伤路人3名。1997年,白宝山又流窜到曾经服刑的新疆作案。此外,值得指出的是白宝山1983年第一次入狱正是第一次严打的结果,因抢劫、盗窃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第二次全国严打开始
北京发生的这一系列恶性案件,不仅令警察压力很大,也引起了社会的不满。曾任北京市宣武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处副处长的郑忠时为陶然亭派出所民警,据他回忆,当时公安部领导隔几天便要听取一次案件汇报,每一名民警都笼罩在压力下。案件数月未破,百姓非议很多,就连交警都曾遭到违章司机的挖苦,“也就这点能耐,有本事去把银行案子给破了”。
而北京的治安状况恶化也只是当时中国的一个缩影。时任公安部长的陶驷驹曾直言不讳:“(1996年)1至2月,全国公安机关重大刑事案件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12.6%。突出的问题是:重大抢劫案件明显增多,接连发生犯罪分子以金融单位、运钞车、珠宝行为目标,持枪抢劫巨额财物的恶性案件,车匪路霸在一些地段又有抬头;杀人犯罪案件增多,影响恶劣;连续发生犯罪分子蓄意报复社会的爆炸案件;一些地方犯罪团伙活动猖獗,尤其是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为非作歹、横行不法、欺压百姓,成为一些地方治安混乱的主要原因;制贩吸食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制黄贩黄、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仍在不少地方继续蔓延;相当数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非法流入社会,对社会治安构成极大威胁。”
1996年3月中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治安状况发表了许多意见要求整顿社会治安秩序。时任最高领导人指出:“不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就不能保持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群众对严打拍手称快,这场斗争必须坚决进行到底。严打精神要继续坚持,严打斗争要坚持不懈,每隔一段时间全国就要集中搞一次。”
1996年4月到1997年2月,中国进行了第二次“严打”。这是继1983年第一次“严打”后,在全国范围内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击行动,打击重点为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流氓犯罪、涉枪犯罪、毒品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
放眼全国,各地的“严打”重点各不相同:
北京“严打”影响恶劣、久侦未破的大案,上海、河南“严打”流窜犯罪,山西“严打”团伙恶势力,广东“严打”毒品黑势力,广西、青海“严打”制贩枪支、毒品,新疆“严打”暴力犯罪团伙。
全国仅犯罪团伙就被打掉了9万多个,抓获团伙成员42万余名,另有3万多名违法犯罪人员在“严打”行动的高压下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是在服刑监所坦白交代遗漏罪行。但公安民警也付出惨重代价,仅“严打”开始后的4、5、6三个月,全国就牺牲民警75名,伤2800多名,其中重伤266名。
为了多出战果,1996年“严打”行动一般都是由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公安侦破为主力,重点“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的侦办,“阅看预审档案材料,熟悉侦查过程,保证受理案件后能及时提起公诉和开庭审理”,以求快批捕、快起诉、快审判。福建省还把“严打”团伙的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到各实战单位,落实到民警身上,并对立功的民警进行物质奖励。在动员了大量公安警力后,1996年实现了我国建国以来首次刑事立案数和重大刑事案件同时下降。
但是,“严打”中公安、检察、法院的密切配合,实际上打破了司法体系原有的制衡和纠错机制,原本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在侦查完毕后才会把证据等案卷移交检察院,检察官参考侦查内容独立决定是否起诉以及公诉内容和罪名,到了法院,检察官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是平等辩论的,最终判决由法官裁定。在制度设计上,三个机关具有一定的相互监督功能,执行好的话,可以有效避免司法的错误率。“严打”中公、检、法三家制约少而配合多,甚至联合办公,有些案子可能还会“先定后审”,还没有审判就已经把审判结果约定好了,甚至上诉后的审判结果都定下来了,这种做法提高了所谓的“效率”,但是也增加了冤案、错案产生的可能。
随着社会的发展,“严打”的治理方式终将成为历史,希望每一个冤案和错案都能成为一个深刻的教训,成为推动司法进步、社会进步的动力。
来源:非常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