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刑事案件庭审笔录(辩护律师的刑事庭审笔录样本)

时间:2023-04-28 23:13:39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律师刑事案件庭审笔录(辩护律师的刑事庭审笔录样本)

4月14日,早上7.52分火车到达北京站,这是疫情过后第一次来到北京。

这次来北京是受北京至高法律咨询中心主任朱以山之邀参加新歌《战士必须上战场》首唱式暨法律研讨会,提前一天来到北京想看看原来单位同事现在笔友富强,听说这几年他打了好几百场著作权官司。

按照富强发来的定位从北京站乘坐2号地铁到积水潭站下车转乘公交车,富强说在车上尽管眯眼休息因为这是从起点到终点的公交车,不用担心坐过站更不用担心下错站。

我和富强过去算半个同事,我在中国妇女报做记者,他在报社下属杂志当编辑,那时我俩就有合作,我是作者,写稿,向他投稿;他负责给我编辑。但那时我俩仅是工作方面的关系,没有深入的接触,真正接触还是缘于都喜欢自媒体、喜欢关注一些女性、男女平等话题。

富强从高中时代就开始发表文字作品,前几年还出版了两本书,除本职工作之外,还给媒体投稿,写时评,他写的评论特别是一些关于性别平等方面的时评文章经常被一些主流媒体采用和转载。如果不是几年前因点评一则社会新闻出现意外他还会在体制内单位如鱼得水,还会继续为妇女平等、自由、发展鼓与呼,可惜的是,虽然他通过劳动仲裁程序保住了工作,但两年之后还是离开了单位。

疫情这三年我和富强一直没有见面,不知道离开体制、离开阵地的他是否会适应新的生活、开启新的人生,这期间很少看他在自媒体推送文章,很少看他对一些热点话题发表看法,对于富强还是有些挂念。

乘坐公交车从始发站德胜门西上车一个多小时到达终点站,富强在公交站接我,几年不见,富强似乎沧桑了许多,他穿着上次我们见面时穿的那件迷彩服,依旧是一副北方大汉模样。

富强身边跟着一只乖巧听话的泰迪,他说除了遛狗,基本每天都宅在家中在网络上神游。富强带我去他家还给我打预防针说:家里养了一条狗、两只猫、两只乌龟,还有一些花花草草,屋里啥味都有,老哥你就凑乎着待会吧。

在北京的北漂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不易的,富强家房间不大堆满了书籍和杂物,凉台改装成书房摆满法律、政治和一些历史图书,虽然富强的两个微信公众号被销号之后不再写文章,但富强并没有放弃学习,他说他每天早晨至少要朗诵一个小时法律条文,这是他这几年得以生存的武器。

喝茶聊天得知富强离开单位后干了一年教培,教培行业因政策原因衰退后,转而开始依靠互联网法院维权。

富强说他维权纯粹是误打误撞,富强某年因某报盗文而索要样报、稿酬,一篇千字文,几番追讨下来仅收到26元汇款,深感人格受到侮辱而诉诸法律,结果该报一位领导亲自打电话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合理报酬。

他说这几年仅法院受理且结案的著作权案件就超过500+,那时所有人都困在疫情里,哪也去不了,就干脆专职给自己维权了。这三年是挺着过来的,幸亏自己会写文章,侵犯他著作权的单位多,否则日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过了。

这几年富强成了法院的常客,他将一个个侵权单位诉至法院,这其中不乏一些体制内单位甚至政府部门。

富强说他是在“普法”,网络获取信息快捷,但不能看到好文章好图片拿来就用,要尊重作者,使用之前要经过作者同意,要给作者支付报酬,否则作者喝西北风去?

一说著作权维权,富强就有说不完的话:当你通宵达旦创作的作品刚一发表,互联网上就转的到处都是——侵权者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把你的“孩子”据为了己有——有的原封不动照抄照搬;有的改头换面随意删改;有的歪曲事实断章取义……

明明是你自己创作的东西,却堂而皇之地成了他人之物。是不是很气愤?是不是很无奈?是不是很抓狂?是不是很烦恼?

富强感叹:早在三十多年前的1990年,中国就有了著作权法。对于侵权行为想走法律途径,调查取证、公证存证、书写诉状、法院立案、出庭应诉、聘请律师、异地出差,不是专业的著作权维权人士还真摸不着头脑,不知该如何下手。

关键是维权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谁有时间和精力与他们较真。把这时间和精力节省下来,进行创作岂不更好?愤怒过后,一声叹息,这事往往就算了!

难得的是富强没有“算了”,而是勇敢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勇敢地去法院打官司。对于他的维权行为,绝大多数侵权者见到法院传票之后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觉得不经作者同意使用作者文章是不合法的。

富强说,除个别侵权者对他谩骂威胁,大部分侵权者对他表示理解,有的还特别感谢他,说是他让他们知道著作权法的内容,让他们知道知识产权也是财产,必须有合法授权且支付报酬才可以使用才。

老友相见喝茶聊天本是一件幸事,看到富强现在虽然身居陋室但斗志昂扬更是喜上眉梢,向上的人永远向上,他们永远知道如何向上。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中午老友相见本来应该小酌一杯,由于富强下午三点还有一个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线上开庭,只能到饭店吃饭以茶代酒,互相祝愿。

问富强将来有何打算?他表示:吾将行侠仗义,做一名“智侠”,除一如既往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外,还愿意给其他作者朋友们维权出谋划策。

确实如此,在富强的鼓舞下他周围的一些作者也开始维权,而富强就是他们的“法律顾问”,有一个摄影师,原先是某网络公司的工作人员,见富强起诉他们单位,知道了著作权法的规定,转而辞职开始给自己维权了。

这,让富强很有成就感,他说他想把著作权维权做成一项事业。

人已见、话已说、茶已喝、饭已吃,下午两点,我从富强居住的小区乘坐公交车转乘昌平线地铁,到朱辛庄站转乘地铁8号线,乘坐20站到王府井地铁站下车,转乘1号线八通线在高碑店下车来到北京至高法律咨询中心报到。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去见富强来回往返四个小时,与昔日老友喝茶聊天畅想未来,路再远、时间再长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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