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1 11:34:51来源:法律常识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
首先,《律师法》规定,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这是律师存在的价值之一。
其次,《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律师存在的价值之二。
最后,律师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对于简单的法律诉讼事务,委托律师办理,打工的避免了请请假处理法律事务例如出庭等;做老板的,省下的时间可以多谈几单生意;对于复杂的法律事务,非专业人员是没有能力处理妥当的。 这是律师存在的价值之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律师主要有两大块业务。一是诉讼业务,也就是老百姓通常所说的“打官司”;另一块业务是非诉讼业务。这块业务业务中有块比重比较大的业务是合同审查、法律顾问。也就是为委托人识别法律风险,避免遭受经济损失,避免其他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可见,法律的应用场景并不只是“打官司”这一种场景。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无时无刻不与法律为伴,也无时无刻不与法律风险为伴。用工、入职、买房、结婚、离婚、继承等离不开法律的应用。商务谈判、版权交易、商业合同的签订等更离不开法律的应用。法官也只是在“打官司”这一种场景中才会出现。在其他没有“法官”出现的法律应用场景中,律师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生活中,有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没有“说法”的,有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说法”的,也就是在法律术语中叫什么名字。在法律上有“说法”的行为会产生特定的法律后果。如果你无法准确判断你的某个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有“说法”,又不知道有了“说法”后,会产生什么后果,这种情况下,稀里糊涂地遭索赔了,稀里糊涂地被人告了以及稀里糊涂地被“坑”了还不知道。
曾经,我遇到过一个当事人咨询。他说他的房产被查封了。经深入了解,才知道,他在一份协议中的“担保人”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他说,他当时为了哥们义气,什么都不懂,就签字了。如果当时有律师,肯定会详细给他解释 在“担保人”处签字的这个行为意味着什么,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在明确自己签字行为的法律含义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签字。
签字属于一种比较明显的在法律上大概率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