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1:23:51来源:法律常识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刑事法律问答100问
编纂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温新明,副主任赵春雨,秘书长冯玉香、副秘书长孙利,委员杜兆勇、裘卫国等
前言
新型冠状病毒突如其来、迅速蔓延,传播速度远超2003年的SARS病毒。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也深刻考验着医者操守、干部水平、商家良知与民众素养。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在民事救济与行政处罚不能全面评价行为的不法程度时,行为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犯罪是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罚是剥夺自由、财产乃至生命的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刑事法律问答100问》旨在提示相关行为的刑事风险,而不予评判是否确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敬畏法律、约束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