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2:18:54来源:法律常识
"霸座"一词最先出现在2018年9月19日在永州到深圳北的G6078次高铁上,一位周姓女子强行霸座别人的座位,在周围人的劝说下也是毫不心虚,理直气壮的坐着,坚决不让,之后也被处以200元的行政罚款。
之后陆陆续续的又出现了多次霸座事件,从地铁到高铁,从火车到飞机,总有一些人不遵守规定,偏要去霸占别人的座位,扰乱社会秩序,对于这种时常发生的霸座事件,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来得及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这些人就是知道处罚结果,才去钻法律的空子。从孙博士到地铁光头霸座男,还有近日发生的北京地铁霸座女,都是有恃无恐,最终结果也只是罚了200块钱款。
近日,在包头开往大连的列车上,再次出现了一位"霸座女",这是一列普快,车次是K56次列车,霸座的女子姓刘,是黑龙江省甘蓝县人,只有22岁,刘某是从中途站沈阳站上车的,上车之后就坐在了其他乘客的座位上。后来该座位的乘客拿着票找到了座位,要求女子让座时,女子拒不让座。
没办法的情况下,乘客找来了乘务员,在乘务员劝解了半天之后只是不理,还大声嚷嚷道:"谁先坐就是谁的!"由于刘某冥顽不灵,乘务员随后只能找来了乘警帮忙,乘警到来后,先是客气的请刘某让座,在多次劝说无果之后,乘警问:"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是违法的?"女子一听更是激动不已,大声叫骂:"我违什么法了?我违了哪条法律啊?"期间还对车厢内的其他乘客以及工作人员进行辱骂。
两名乘警见劝解无效,便强制刘某离开,刘某拒不服从,还辱骂乘警,大声叫喊:"抢劫啦!抢劫啦!"最后,女子被乘警强制带走,送往了公安局进行处罚。12月6日,大连公安发布了消息,将此次事件公布出来,刘某目前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这件事情公布以后,网友们纷纷叫好,这是首次霸座事件处罚结果是行政拘留,而不是仅仅只罚款解决。很多网友感叹,内容引起极度舒适,这种行为就是应该严惩,不然社会上这股歪风反而越吹越猛了。
许多人都觉得事情没什么大不了,我就是不让座,就是霸占别人座位,即使报警也就是200块钱的事儿!这一次的事情就是让他们知道不是他们想的那么简单,法律从来不会轻易的让你钻漏洞,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