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9:08:46来源:法律常识
5月25日,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栓宁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接待室,花费7个半小时接访了2名涉诉信访人,随后还就接访情况与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提出了工作建议。从当天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实行律师驻点参与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据了解,实行律师驻点参与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和省高院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分别由市两级法院负责引导,为律师参与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市律师协会组织安排市区内10个律师事务所20名具有5年以上律师工作经验的律师负责接访。其主要内容包括参与信访疑难案件当事人的接访,参与信访听证、代理信访申诉,代生活困难的信访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等。接访律师根据接访情况,对接访案件进行评析,认为原案件错误或瑕疵的及时以律师函的形式向法院提出法律意见或工作建议,认为原案件应予维持的为当事人开展释法劝导,必要时提出化解意见。
据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律师驻点时间原则上实行每周一、周三定时定点驻院,被接访当事人由法院根据平时来访情况进行预约登记安排,参与和代理律师由当事人从参与和代理律师花名册中选择或由律协直接安排。(尚昭富 记者 刘鲲)
1、凡本网注明“来源:攀枝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或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攀枝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或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攀枝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