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9:20:34来源:法律常识
前言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2月实行律师值班制度以来,律师在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有效促进“诉访分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现全市共20个律师事务所、114名律师轮流驻检值班。为深入学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加强检律合作,促进良性互动,本院特开设【律师看检察】专栏,结合律师驻检值班工作实践,谈谈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及值班感受和心得体会,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检察院,促使检察官和律师之间加深理解互信,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杨连海律师~~
杨连海律师
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专职律师,主要业务领域:借款合同纠纷、侵权(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和代理,常年法律顾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定义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
“认罚”,在侦查阶段表现为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现为接受检察院拟作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审判阶段表现为当庭确认自愿签署具结书的案件,愿意接受刑罚处罚。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可以”从宽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3、值班律师的职责
值班律师应当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性质和法律后果的情况下,自愿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应当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下列法律帮助:
(一)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告知涉嫌或指控的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等;
(二)提出程序适用的建议;
(三)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四)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
(五)就案件有关情况,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意见;
(六)引导、帮助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值班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阅卷、了解案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看守所应当为值班律师会见、阅卷提供便利。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阅卷、提出书面意见等法律帮助活动的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东营市检察院主动融入大局,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确保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平均适用率、精准量刑采纳率均居全省前列。为东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也为该制度的落实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