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10:01:41来源:法律常识
程序简了 正义不减
“我们的检察干警年办案量都在百件以上,工作量可想而知。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彰显公平正义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近日,莆田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吴剑武简单的几句话,道出了该院试行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的初衷。
2015年7月,莆田市检察院依托荔城区检察院,正式开展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5月1日,共向法院集中移送起诉案件15批107件108人。案件提起公诉后,均采用集中审理模式;认定事实、定性、情节、量刑建议等获得法院判决的支持,起诉准确率100%,上诉率为零;从立案到审结,时间平均缩短50%,颇见成效。
核实调查评估意见
办案模式向“快”处发展
案管部门快速分案,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完毕后作出是否逮捕决定,公诉部门尽快审查并作出是否起诉决定……办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在守住公正的基础上,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突出了一个“快”字。
据该院公诉科吴梦冰科长介绍,这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莆田市刑事案件数量增多。随着扒窃、醉驾行为入刑,轻微犯罪数量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即便是最轻微的刑事犯罪,从立案、起诉到审判,正常整个程序也需要3-6个月”。为了有效实现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后,荔城区检察院配套建立了轻刑案件审查确认机制、办案时间节点控制机制、专人办理和文书共享机制、审批流程简化机制等四项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优化过去办理方式,形成了“轻刑快办”的专业模式。
“我们挑选、组织了具备一定公诉经验、业务能力强的3名干警,组建集中办理团队。在实现繁简分流的同时,通过案件、人员的相对集中,推动专业化水平和案件流转效率的提升,努力办好刑事案件集中审理。”该院郭紫棋副检察长介绍。
“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在提起公诉前,我们指定专门的公诉人员,对案件进行专人承办、集中起诉、集中出庭;其次,在起诉的同时将所有证据随案移交,在开庭前确保审判人员对案件的事实及所有证据提前查阅,对整个案子的事实证据做到了然于心。”吴梦冰介绍。
“轻刑快办模式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指定专人办理,严格控制时间节点,最大限度地压缩在流转、分案环节的时间。从而保证快办案件的及时、准确办理,极大地提升了司法效率。”吴剑武说。
联动司法向“宽”处延伸
“被告人许某,2015年7月15日当天,你在哪里喝酒?喝了几瓶、什么酒?”不久前,在荔城区法院审判大厅内,检察官小吴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许某等6名被告人分别进行讯问。到场观摩的除了莆田市检察机关的领导以及业务骨干,还有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媒体代表。
据了解,这6名被告人均是因为醉驾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中,许某、吴某、陈某和李某涉嫌无证驾驶,蔡某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张某、李某、陈某驾驶的是无牌车辆。当天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进行简化,就起诉书仅简单、摘要宣读;对证据内容及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归纳总结,随后就案件的通性统一发表公诉意见、提出量刑建议并对被告人作法庭教育。这样的庭审,平均每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不到10分钟。
检察机关对集中审理的经验及存在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漫长的等待是一种煎熬,司法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惩罚犯罪。惩罚得越及时,心理震慑力就越大。”吴剑武对荔城区检察院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必须是公、检、法、司紧密合作,才能实现快审目的,快审机制是4家合作创新的产物。
为此,早在2015年7月,荔城区检察院就根据工作实际,牵头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制定《荔城区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若干规定》,探索“批量起诉、集中出庭”方式,整合诉讼资源、创新工作机制。“一方面,我们指导、督促公安机关按照便于起诉的要求,全面搜集定罪、量刑的证据;在侦查阶段就对拟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先行委托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保证评估意见能够在起诉前得到反馈。另一方面,督促司法局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为律师调阅、复印卷宗材料提供方便,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进一步核实调查评估意见。此外,我们还加强与法院的配合,根据案件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庭审模式,真正做到‘简程序不减权利’的联动式延伸司法。”郭紫棋介绍道。
“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不是检察院一家的事情,而是公、检、法、司共同的事情。”郭紫棋说道,检察机关将不遗余力推进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贯彻繁简分流、集中办理原则,缩短办案期限,节约司法资源,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比率。“也希望各部门能够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简化手续、集中办理的工作机制,分工负责,通力配合,共同推进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
工作机制向“新”处升华
不久前,法院通过视频庭审,对身在莆田市第一看守所的被告人吴某进行远程审理。不到9分钟的庭审,被告人吴某就被当庭判决。
“我们与区法院、第一看守所建立远程视频庭审模式,实现羁押区与审判区无缝对接。被告人可在看守所羁押区接受审判,降低了押解出所的风险、节省途中往返时间以及减少法警人员调配,有效节省司法资源。”郭紫棋介绍道。
简易案件集中审理现场
得益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改革,在荔城,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简化程序,裁判文书不再罗列证据,大幅降低判决书的校对需求,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我们对简易程序公诉案件集中出庭模式进行了多番研究。除了采取专人办理、批量起诉、集中出庭的方式,也积极探索对在押人员的简易程序刑事案件进行大胆创新,推出远程视频庭审模式。”郭紫棋说。
为了确保案件审判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诉机关在简易程序中的监督职能,远程视频庭审时,检察院将一段时间内受理的简易程序案件集中一天一并起诉到法院,然后协调法院、看守所选择一天集中对上述案件开庭审理。“较之以往公诉案件出庭模式,如今开庭前就告知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等事项,公诉机关对起诉书简单、摘要宣读,并对被告人有针对性地简要讯问,直接发表量刑建议,针对量刑辩护简要答辩。”吴梦冰介绍。
“远程视频庭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有益尝试,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实践。”莆田市检察院蔡福华副检察长说道,创新远程视频庭审一方面是为了节省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监督。
公平正义向“广”处辐射
近日,几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来到法院观摩庭审,荔城区检察院公诉人小吴在法院出庭公诉李某、陈某金简易程序案件。两起案件仅用时25分钟,被告人均被当庭判决。
“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被害人也对判决表示信服。案件取得这么好的效果,要归功于‘轻刑快办’模式。”一位全程观看庭审的人大代表感叹。检察院推行“轻刑快办”模式,对于被告人认罪的简单轻微刑事案件采取快速办理模式,以便集中有限的司法资源办理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
远程视频庭审现场
“早判早好,不然我心理压力实在太大了。快速审判对我们是好事,我认罪并且愿意及早改正错误。”被告人李某说道。
“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小吴认为,刑事速裁程序通过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等,最大限度地追求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兼顾司法公正,并促进刑事司法的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们已建立危险驾驶、盗窃等集中办理常见罪名的证据明细表,细化量刑标准。在审查起诉期间,向犯罪嫌疑人开示证据情况,并提出量刑建议幅度。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可的基础上,加快诉讼进程、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小吴认为,这不仅体现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尊重,也彰显了诉讼的民主性,最大限度地确保公平正义。
试点1年多来,刑事速裁程序有效避免了诉讼拖延,促进了程序正义,有效缩短了羁押时间。另外,在保障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的同时,刑事速裁程序通过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效保障了司法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更好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作为法律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为了更好地开展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荔城区检察院还定期开展评议庭活动,邀请其他检察院同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通过听取多方意见、发现不足、交流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的程序规则,规范司法行为。
“快审机制不仅是要追求一个‘快’字,更重要的是要体现一个‘好’字。让轻刑案与重刑案快慢分道,使诉讼资源的投入和分配趋于合理化,有效保障司法效益和公平正义。”莆田市检察院于南生检察长表示。
(本报记者 林振华 见习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吴菁菁 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