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10:19:5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曲靖日报-曲靖新闻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9161件,审、执结75304件,同比分别上升19.77%和22.28%。其中,市中院收案10148件,审、执结9708件,同比分别上升6.05%和5.90%。主要办案质效指标保持全省前列,司法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
一、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5372件,审结5170件,同比分别上升23.38%和22.92%。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落实“十个一”审理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5件327人,判处实刑322人、重刑93人。二审审结17件159人,判处实刑154人、重刑56人。钱宝平、李忠峰等欺压残害群众、社会影响恶劣的罪犯被依法严惩。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判处财产刑2510.03万元。
深入推进平安曲靖建设。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案件1141件;审结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07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1394件;审结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案件24件,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案件422件。净化社会风气,审结涉黄、涉赌犯罪案件104件。严惩猥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38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腐败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85件,陈文波、王开贵被依法严惩。市中院刑二庭被表彰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深入推进人权司法保障。为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对9类服刑罪犯,依法裁定特赦208人。坚持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原则,对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检察机关主动撤回起诉3件。严格规范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结刑罚变更案件3764件。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判处缓刑1243人。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等机制,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市中院少年庭被表彰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41733件,审结40007件,同比分别上升17.60%和19.09%。
依法服务“三大攻坚战”。与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金融办召开金融审判执行工作座谈会,构建金融司法协作、联合惩戒等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5件;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案件3849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920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构建“精准扶贫、巡回审判、多元化解、普法宣讲”为一体的法治扶贫新模式。中院为扶贫挂钩村拨付帮扶资金68万元。依法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报请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与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完善环境保护联动机制。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审结98件、判处罪犯103人。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件,以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依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审结合同案件21902件,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中院与市政协、市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等机制,审结涉企案件8295件,涉案金额40余亿元。与市工商联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市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和12个商会调解室,聘请15名企业家担任特邀调解员,推进“商人纠纷商人解”。发布《涉民营企业十大典型案例》及《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书》,传递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审理破产案件15件,引导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依法审结房地产案件1016件,促进房地产业规范发展。
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受理行政案件486件,审结467件,同比分别上升45.51%和54.64%。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加大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败诉率为31.8%,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双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率为74%,行政机关实现了从被动应诉向积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转变。推进《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审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处罚案件,教育行政相对人遵守交通秩序,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持续攻坚执行难,全力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全市法院紧盯核心指标不放松,顺利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受理执行案件26718件,执结24831件,同比分别上升24.99%和30.99%,执行到位金额82.54亿。中院收案1596件,执结1457件,执行到位金额45.37亿元。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先后开展“雷霆行动”“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法院“3 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执行到位率居全省第一。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1件13人,司法拘留871人,搜查439人次,罚款31人79.35万元,强制腾房359套,将5797名被执行人、1088个被执行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将8051名被执行人、1397个被执行企业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中院执行局被表彰为“巾帼文明岗”,罗平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法院给予嘉奖。
优化执行权运行监督机制。出台《关于完善执行案件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强化流程监管,落实“一案一策”制度,加大催办督办力度,提高执行质效。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对执行工作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监督。利用执行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可视化管控。严格落实《关于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制度的实施细则》,严惩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把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切实解决执行难”纳入市、县政法工作重点,推动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基层组织和网格员作用。市中院、麒麟区法院与市房管局联通房产信息查控系统,实现在法院即可查可控的目标,提高了执行效率。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四、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依法审结民事案件19845件,着力保障民生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9303件,调撤率为74.05%,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79件,调解、撤诉28件,推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仲裁诉讼衔接机制,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57件,调撤率为58%,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涉农案件218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减缓免交诉讼费78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76万元,为特困申请人、刑事被害人或家属解决燃眉之急。
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基本建成。坚持“把最好的场所、最优质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的理念,市中院建成“诉讼服务、监察指挥、警务指挥”等“十个中心”,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走在全省法院前列,被确定为全市创文工作示范点,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给予充分肯定,省内外20余家法院前来学习考察。
“诉源治理”成效初显。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五个转变”的曲靖经验在全省法院交流,部分法院民商事受理案件呈下降趋势。制定《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案件繁简分流操作规则》,设立人民调解员、律师等第三方调解工作室70个,确定特邀调解组织133个、特邀调解员402名。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7.31%,上升6.9%;通过诉前委派、诉讼委托方式成功调解案件1512件。快审速裁案件5926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落实改革配套举措。强化审判委员会的把关作用,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带头办结案件36252件,占48.14%。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3446件、再审案件362件。落实领导包案、主动接访制度,全力推进“信访退三”工作。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完成,机构从151个精简为84个,切实提高了政务业务质效。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法官择优选升、书记员补录、人民陪审员选任、聘用制辅警招录等工作。
智慧法院建设提挡加速。在全省法院率先建成监察指挥中心、警务指挥中心,可对全市法院及30个派出法庭进行远程审务督察、庭审评查、警务指挥和警务督察,解决了监察和警务人员不足的瓶颈问题。在全省率先建成“四种形态”谈话室,为监督执纪提供智力支撑和场所保障。全力推进司法公开,向当事人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4.3万条,当事人可随时随地查询案件情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6187篇,在中国庭审直播网公开直播案件13970件,均居全省中院第2位。
法治宣传硕果累累。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讲40场次,举行新闻发布会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制讲座112场次,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在市中院步道两侧配置介绍宪法、民法等法律知识的36套石材书籍,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新媒体建设,市中院“一点号”获评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六、强化全面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做到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吸取孟鑫、徐钟、王亚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强化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省高院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市中院分别对6家基层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及“回头看”。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法院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4人。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在扶贫、执行、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中选拔推荐22名干部。加强业务建设,组织培训25期、1693人,重点抓好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培训。2项重点调研课题获省法院优秀奖,1项重点调研课题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荣誉奖。召开扫黑除恶、执行攻坚、涉军停偿专项表彰会和何洪刚、辛国祥先进事迹报告会,激励干警创先争优。
强化法院文化建设。新建的市图书馆中院分馆、院史陈列室和廉政教育室,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加强廉政教育的一张名片。先后举办迎新春文艺汇演、“天平杯”篮球运动会、纪念建党98周年和建国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开展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兴趣小组等活动,提升干警文明素养。全市7家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沾益区法院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
强化监督联络工作。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适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手机短信、寄送刊物,邀请见证执行、参观视察、旁听庭审、座谈交流,联络工作实现常态化。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进行调查和审议,高度重视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90号重点建议,由院长负责面商、答复和报告,全票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对“婚姻法24条受害者案件进行纠错、加强法庭工作”等21件提案强化督查督办。
2019年,全市法院先后有19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沾益区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富源县法院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孟剑锋被表彰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邬汉洪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全市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政治建院,确保在政治站位上有新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完善查改问题和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法院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文明城市创建总攻战。
(二)坚持公信立院,确保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严格依法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及“保护伞”“关系网”案件,确保扫黑除恶案件审判质效走在全省前列,推动构建长效常治机制。妥善审理涉“麒沾马”一体化、招商引资等案件,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精准对接贫困群众司法需求;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理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打响“大珠江源”绿色品牌提供司法保障;加强重大敏感案件、金融和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完善防错纠错机制,全力防范冤假错案。继续完善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
(三)坚持改革兴院,确保在审判能力上有新提高。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完善逆向考核指标,强化源头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曲靖建设。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政务业务质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分流、调解、速裁、快审”工作,强化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提高案件质效,全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坚持科技强院,确保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推进以手机App、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导诉机器人、诉讼服务一体机为载体的立体化、智能化诉讼服务平台的深度运用,推进跨区域立案、远程审判和电子送达,方便群众诉讼。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让信息化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和审判执行工作。依托信息技术,全力推进司法公开。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加强普法和司法救助工作,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曲靖建设。
(五)坚持制度治院,确保在队伍建设上有新面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入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行动,坚持以案促改、破立并举;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管,确保司法廉洁。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作者: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