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15:16:19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2013年5月3日晚上,云南昭通一对母子在家中被人破门而入杀害,同村村民王某随后被当地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抓获。2015年3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缓。受害者家属和王某均对判决不满,提出上诉。2016年5月,云南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昭通市中院重审。2022年3月23日,昭通市中院以“王某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此案作出判决王某无罪。
9年的漫长等待后,受害者家属准备再次提起上诉。
母子家中遇害,邻居被认定为嫌疑人
虽然已经过去9年时间,云南昭通女子邓丽(化名)依然清楚地记得母亲和弟弟遇害的经过。
2013年5月7日下午6时许,正在昆明一家医院实习的邓丽突然接到父亲一个朋友的电话,对方告诉她,她的母亲和弟弟在老家出事了,让她赶紧回家。邓丽进一步询问时被告知,她母亲和弟弟身体不舒服,正在老家的医院抢救。此时,邓丽的父亲远在江苏南通打工,两个妹妹也都在外地,只有母亲和弟弟在老家。
次日凌晨2时许,邓丽赶到位于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锁家营村的老家,被一个亲戚接到自己的家中。此时,亲戚才告诉邓丽真相:她的母亲和12岁的弟弟在家中被人杀害,警方要保护现场,她暂时不能回家。
此后,邓丽得知,母亲和弟弟在5月3日晚在家中被人杀害。5月7日下午,同村村民刘某等人发现她母亲和弟弟几天没有出门,她家大门有被撬的痕迹,怀疑他们母子被人绑架,于是进屋查看情况。村民们在屋里发现了邓丽的母亲已经不幸被害,于是立即报了警,并通知了邓丽的父亲。民警赶到现场查勘时发现,邓丽的12岁的弟弟也遇害。
2013年6月5日,当地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是邓丽同村的村民,住在离邓丽家仅仅百米远的地方。邓丽介绍,几年前,王某曾和她父亲一起打工,因为工钱的事发生过纠纷,但近几年两家并没有什么矛盾。
一审判死缓,重审改判无罪
2014年,昭通市中院审理了此案。审理中,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邓丽和家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15年3月12日,昭通市中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审判决书显示,昭通市中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24日,王某之子与邓丽的弟弟邓波(化名)到附近一个工地上拿钢管卖,王某之子的书包被工地工作人员扣留。因邓波的母亲祖某没有和王某一起到工地上解决此事,为此王某对祖某和邓波怀恨在心。2013年5月3日晚,王某携带铁棒敲门进入祖某家中,用铁棒击打、手掐的方式,先后将邓波、祖某杀害。
昭通市中院认定的主要证据包括现场提取的铁棒上有王某和两名受害者的基因分型(经昭通市公安局鉴定),王某的三次有罪供述等。
2015年3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缓。结果出来之后,邓丽和家人、王某双方均不服,均提起上诉。
2016年5月6日,云南省高院作出裁定,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昭通市中院重新审判。
2017年6月,昭通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重新审理。因公诉机关补充证据,2021年5月8日,昭通市中院对此案第二次开庭审理。
2022年3月23日,昭通市中院对本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昭通市中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王某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该判决书认定的主要依据包括:现场提取的铁棒上没有王某的基因分型(经公安部鉴定),王某的三次有罪供述与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等存在较多不吻合之处。
受害者家属盼查明真相
3月25日,邓丽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她和家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准备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邓丽介绍,自从母亲和弟弟遇害后,父亲再也没有出去打工,他们全家人的精神都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如果不是王某,那会是谁呢?”邓丽说,希望公安机关能尽快抓到真凶,查明真相,给她一家交代。
3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王某的代理律师,对方婉拒了采访要求。
极目新闻记者随后致电两名办理此案的昭通市公安局民警了解情况,两位民警表示不便介绍,建议记者向公安局宣传部门了解情况。极目新闻记者向昭通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负责宣传的民警不在,建议记者向昭通市委宣传部了解情况。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重审判决尚未生效,原告和检察机关均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