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17:57:12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6月辞去大学教授一职后,我便到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做起了专职的刑事辩护律师。选择刑辩这条艰难之路,一是因为在大学里教授了近30年的刑事诉讼法学和预审学,自信对这一领域相对专业,虽然大学毕业分配到高校后最早教授的是民法学,而且民法的基础还在,但还是更喜欢刑事辩护;二是被刑辩人喊出的“天下无冤”的奋斗目标所感染,想着也应该为这一目标去尽绵薄之力。
截至2021年底,我从事专职刑事辩护工作4年7个月,平均每年接办12起案件,基本上是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只有三起是为被害人提供诉讼代理。经粗略统计,在56起刑事辩护案件中,我进行无罪辩护的22起,占39.28%,其中,被公检法机关采纳辩护意见的有6起,占22起无罪辩护案的27.27%,占比达四分之一强。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采纳各2起。这个数据是令我自己感到吃惊的,因为长期以来,我们的直观感受是:刑事案件无罪辩护太难了!这个数据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说明现在公检法机关对辩护律师的意见比以前重视多了,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完全有可能被采纳,这与我上世纪九十年代做兼职律师时的情形有很大的变化,那个年代,基本上是你辩你的,他判他的,辩护律师的意见基本上是被无视的;但另一方面看,由于被采纳率只有27.27%,仍有高达72.73%的无罪辩护意见未被采纳,在这些案件中,是公检法办案人员无视辩护律师的意见,还是辩护律师无视事实证据和法律,以致公检法办案人员无法采纳?这一点,以后有机会我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公开讨论,以就教于方家。作为辩护律师,我们有严格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无视事实和证据,颠倒黑白的乱辩,非我辈应为和能为。而这些无罪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出现了冤案,相关当事人蒙冤!这显然与刑辩人追求的“天下无冤”的奋斗目标背道而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