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21:13:50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0人;不捕35人,不捕率30.43%,同比增加8.43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230人;决定不起诉104人,不起诉率为31.14%,同比增加17.35个百分点。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8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4.04%。有辩护律师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284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100%。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162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56人,占提出数的96.30%,同比增加31.3个百分点。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15%。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监督介休市公安局、晋中市公安局介西分局立案(撤案)合计48件。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1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6件次,已纠正56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
4.刑事抗诉。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3件。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次,均已纠正。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同期已纠正1件,占提出数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9人,均已纠正。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件;同期已纠正1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数的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5件,占提出数的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0件。经审查,支持起诉69件,同比上升18.97%。同期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69件,采纳率为100%。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同期审结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25%。法院同期采纳5件,占提出数的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6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件。其中,行政类立案66件,占立案总数的100%,同比增加6.35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3件,同比增加1.32个百分点。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15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件,判决支持1件,占裁判案件的100%,其中民事1件。
(四)办案效果。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坚持把助力守好政府“钱袋子”作为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督促收回国有财产444.82万元。共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约1公里,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2.4亩,督促水利部门追缴水土保持费55万余元。通过办理传统村落保护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促使政府职能部门对4个历史文化名村17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同比上升300%,不捕9人,不捕率为69.23%。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人,同比上升150%,决定不起诉16人,不起诉率76.19%。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6人,同比上升77.78%。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自行开展社会调查77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411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17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8件,同比上升133.33%,实际救助人数28人,同比上升250%,发放救助金26.5万元。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6人,起诉2人。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12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32件。检察长办理20件,占15.15%,同比增加8.42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12件,占84.85%。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12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0人次。检察长列席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0%;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