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打刑事官司律师(观澜打刑事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时间:2023-05-03 02:38:41来源:法律常识

观澜打刑事官司律师(观澜打刑事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观澜君最近遇到这样一位法援律师,面对咨询人连续数次咨询同一法律问题,他根据这一反常举动顺藤摸瓜找到一名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经过几十次耐心沟通,不断宣讲法律法规,在逃人员最终选择投案自首。

提起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司法所值班律师王志华,在当地有口皆碑,是辖区居民的老熟人。

王志华是北京市华文通用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开始,西城区法律援助下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他到展览路街道司法所,负责为社区广大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援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代办服务。

今年7月26日,历经10个月的不懈努力,王志华成功劝导网上通缉逃犯夏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这名在逃人员为何投案自首,法援律师又在其中起到什么样的重要作用?日前观澜君采访到王志华律师,听他讲述这背后的故事。

法律咨询看出端倪

“能劝导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这是第一次,也是我的责任!”王志华告诉观澜君。2017年底,他在司法所值班时接到夏老先生的电话。老人说要进行法律咨询,王志华约老人第二天在司法所面谈。

“见面时,了解到夏老先生不是辖区居民。”王志华告诉观澜君。

初次见面,夏老先生和王志华聊了两个多小时,并咨询了有关职务犯罪的问题。后来,夏老先生又先后十余次来到司法所对同一法律问题反复向王志华咨询,包括职务犯罪量刑、犯罪构成方面以及一旦被抓后的发展方向等法律问题,且问得非常详细。

有时夏老先生坐在司法所不走,显得心事重重。这种反常举动引起了王志华的高度警觉。他究竟是在为谁咨询呢?

迅速确定工作方案

每次当王志华问夏老先生咨询这些法律问题有什么针对性时,老人总是不说。多次做工作后,夏老先生才向王志华透露:“我为儿子咨询,他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随着接触不断深入,夏老先生和法援律师逐渐建立起信任。“让您儿子来,说说具体细节吧,我们才能帮他。”王志华告诉夏老先生。夏老先生这才让儿子给王志华打电话说明自己的情况。

此时,王志华给了夏老先生和夏某明确答复。出了事不怕事,最好的选择就是自首,这是法律规定从轻的一个情节。

出于职业的敏感,王志华认为事情重大。一面劝说夏老先生让其子夏某前来咨询,一面向展览路街道司法所汇报情况。

司法所高度重视,立即向街道工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并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第一步,稳住对方、防止脱逃;第二步,仔细询问、了解情况;第三步,耐心讲解、宣讲法律;第四步,劝说投案、为其担保。

同时,司法所指导王志华律师与当事人保持不间断联系,争取劝说夏某投案。终于,夏某认为总躲着不是事儿,于是同意与王志华见面谈。

从暗处走到明处

今年5月底,王志华与夏某第一次见面。来到司法所后,夏某坐在椅子上不说话,“既然来了就要解决问题,有什么问题说出来,我可以帮助你。”夏某轻描淡写地说,单位有点纠纷,有些金钱上的麻烦事儿。

经过反复沟通,得知由于单位不能及时返还夏某货款提成,导致他对单位很有意见,这才发生截留货款一事。夏某还表示他可能被贵阳市公安机关通缉。

王志华通过与贵阳市公安部门核实情况,得知夏某单位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期间,夏某一直未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2016年,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对夏某批准刑事拘留并在网上通缉。

沟通中,王志华给夏某讲了该案件的法律后果,并鼓励夏某要站出来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投案自首是他最好的选择,将来在定罪量刑时肯定会有所考虑。

夏某当时虽然没有对自首一事表态,但对自己的行为已经有一定的认识。他觉得如果直接面对,将来还可以继续生活,融入社会,如果不面对,网上通缉无法撤销,他只能永远逃亡,时间就白白耽误了。

“夏某想清楚了这一点,这是他最后决定投案自首的一个重要原因。”王志华表示。

选择在司法所自首

一个月后,王志华与夏某在司法所第二次见面。“你是向公安机关自首还是向司法所自首?”面对王志华的询问,夏某表示很有顾虑,担心自首情节无法确定。对此,王志华建议:“你是向司法所法律援助律师咨询的,不如干脆就来司法所自首,然后再移送公安机关。”对此,夏某非常认可。

“事实上,夏某投案自首,应该去公安机关或者法院、检察院,他能同意到司法所来,就是对司法所、法律援助和我们律师的信任。”王志华说。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自首时间最后敲定在2018年7月26日下午15时。这也是王志华与夏某在司法所的第三次见面。

当天,司法所准备好相应工作,对其进行谈话。内容包括两方面,即夏某是否主动投案、是否自愿,是否交代犯罪行为。询问结束,司法所为夏某出具了证明材料,律师提供了原始的工作记录。交接结束,司法所将夏某移交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收押,然后再移交至贵州警方。

过了3年躲躲藏藏的生活,夏某最终选择一条新的道路。在被带离司法所时,夏某给王志华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感谢。

由于成功劝导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北京市司法局决定对王志华记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对展览路街道司法所记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

8月1日,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一行来到展览路街道司法所为王志华及展览路街道司法所颁发荣誉证书。

摘编自《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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