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找刑事业务律师(宣汉县律师在线)

时间:2023-05-03 03:01:57来源:法律常识

宣汉找刑事业务律师(宣汉县律师在线)


2020年6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了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民事裁定书,同意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00元的财产。随后老干妈声明称,他们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7月1日发布通报称,3名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老干妈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再通过倒卖非法获利。

在事件出现戏剧性反转后,B站上的腾讯官方账号当天发表动态称“今天中午的辣椒酱突然不香了”。对此,网友“脑洞大开”,发明新词“逗鹅冤”,其释义为:“特指2020年7月1日被骗1642万后还遭全网嘲笑的腾讯”。

眼见腾讯陷入老干妈“李鬼”骗局,支付宝还不忘借势营销,在微博点评表示“希望天下无假章”,还贴出了该公司宣布用区块链解决供应链金融“萝卜章、假合同”问题的报道。

那么,伪造公章后果究竟有多严重?

“伪造公章并用以签订合同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另外,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有关情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金融行业的萝卜章事件

回溯一下,金融行业里,萝卜章事件出现频率很高。过往发生过的萝卜章事件有:

▲ 2014年11月,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现23亿惊天连环骗局

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一笔20亿元的存款时,突然发现了伪造的大额存款证明书,于是选择报警,案件东窗事发。所幸的是,20亿元存款骗局被识破。可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却有一笔3亿元的存款已被这一骗术高超、分工明确、配合紧密的诈骗团伙悄然转出。事后,涉案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为追偿损失展开了连环诉讼。

▲2015年4月,兴业银行10亿元理财资金“飞单”事件涉及“假公章”。

2015年4月,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经过信道方东吴证券牵线,购买了建行咸宁分行10亿元的理财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这10亿元全部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自有资金。按照合同规定,该产品本应于2017年4月21日连本带息兑付。

临近到期,东吴证券接到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指令,向建行咸宁分行发函要求其兑付。意外的是,建行咸宁分行回函称,该产品并不存在,也从未签署过该协议。

距该产品到期1个月之前,该交易合约签署方建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行长肖俊突然被公安部门控制。建行咸宁分行一口咬定,该协议是建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行长肖俊的个人行为,产品、合同、公章均系伪造,建行咸宁分行毫不知情,也拒绝兑付。

业内人士推测,该案很可能由两家银行工作人员相互串通操作,很可能成为业内又一起“飞单”事件。

▲2015年,浙江民泰银行现萝卜章案 原行长套取汇票贴现款42亿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萧山瓜沥支行(下称民泰瓜沥支行)原行长倪某及其他中介人员,通过伪造民泰瓜沥支行的虚假业务材料、业务印章,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数次以民泰瓜沥支行的名义,将多张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转贴现给后手的银行,最终套取汇票贴现款42.8亿元,直接造成银行资金损失20多亿元。

▲2016年12月13日,国海证券“萝卜章”:证监会开最严罚单

国海证券发生债券风险事件,公司原员工张杨等人,以国海证券名义在外开展债券代持交易,未了结合约金额约200亿元,涉及金融机构20余家,给债券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萝卜章”事件,2017年5月证监会公布了对国海证券的处罚,包括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一年。不少分析人士称,三条业务同时被暂停一年,在证券业中还是头一次,也是众多领过罚单的券商中,最严重的一次。

▲2016年12月,侨兴债“萝卜章”:120亿元非法募资大案

侨兴债3亿债券逾期事件引市场各界广泛关注。据了解,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两家企业各发行了5亿债券,本息合计11.46亿元,彼时,已经到期的债券共计3.12亿元,两家公司表示,已到期债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

而作为承保机构的浙商财险拿着广发银行开具的保函实施反担保赔偿请求时,被广发银行验证保函为假。广发银行表示,经鉴定,相关担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伪造,为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名义出具的虚假银行履约保函。

2017年12月19日,银监会公布“侨兴债”违约事件的调查和处罚结果。这是一个由10亿元私募债违约而牵出的120亿元非法募资的大案。在侨兴集团共涉资的120亿元中,大头资金实则来自于多家银行的自营或理财资金。由于“侨兴债”的担保函印章、姓名印章均系伪造(俗称萝卜章),多家银行被假保函所骗而投资。

▲2017年1月16日,兴安债“萝卜章”:财富证券、中泰信托两度对簿公堂

中泰信托与财富证券纠纷起始于15兴安债(代码为1580303)的买卖及回购。财富证券与中泰信托就“中泰债券投资(HH1期)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中的15兴安债、16红果小微债买卖签订《债券远期买卖协议》。不过,中泰信托未按《债券远期买卖协议》约定的时间回购上述两债券,双方进行了多次延期。最终,因中泰信托公司仍未向财富证券公司回购该15兴安债,财富证券将中泰信托告上了法庭。最高法驳回了财富证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970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97050元,均由财富证券负担。

▲2017年3月,江阴银行子公司现票据风险 涉嫌私造“萝卜章”

2017年3月2日报道称,江阴银行控股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传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被告)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原告)签订《票据代理回购协议》,委托原告代理被告进行银行承兑汇票卖出回购业务、代理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等票据买卖业务。由于被告未能在约定的回购日期履行回购义务,诉原告垫款。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垫款本金8979万元,并支付原告计算至2016年11月4日的利息2103万元,以及自2016年11月5日起,以垫款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对此,江阴银行表示,上述案件经公司和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会同律师分析,此案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恒丰嘉兴分行诉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案系同一性质案件。江阴银行认为,嘉兴案所涉票据代理回购业务,系恒丰银行与票据中介涉嫌采取伪造、私刻公章等手段,冒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名义从事的票据买卖;目前宣汉县公安局已将此类涉嫌伪造、私刻公章案件并案处理;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均受到限制,其不具备票据交易主体资格,实际也未从事过任何票据回购业务。

▲2017年4月,民生银行的30亿元假理财

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分行)航天桥支行就被爆出30亿元假理财事件,约有150名投资人被套,涉案金额或高达30亿元。此案牵涉“萝卜章”票据造假及销售“飞单”两大环节。

▲2018年8月,海通证券“萝卜章”:销售总监集资诈骗近千万

海通证券一营业部销售总监夏泳因伪造公章集资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夏泳在2014至2017年间,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虚构购买私募基金、公司内部理财产品等资金用途,向8位投资者非法集资1209万元,其中除去支付的利息295.5万元,实际骗取人民币913.5万元。

▲2018年9月,华业资本“萝卜章”:深陷债务危机,面退成结局

2018年9月28日,华业资本公告,公司投资的101.89亿元应收账款的转让方恒韵医药或涉嫌伪造印章,存在虚构与医院的应收账款债权交易的可能,上述应收账款将面临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的风险。受百亿债权“萝卜章”事件影响,陷入债务危机的华业资本股价一路暴跌。2019年12月4日晚间,上交所公告,依法依规作出*ST华业股票终止上市(退市)决定,这是沪市第2家、A股市场第7家退市公司。

▲2020年1月,恒大商票现“萝卜章”,监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函

江苏常州银保监分局于1月3日向辖内银行机构发布风险提示函称,兹有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有人私刻印章、冒用其公司名义注册成立了江苏博雅置业有限公司,并开具了大量商业承兑汇票,提醒辖内各银行机构审慎对待“江苏博雅置业有限公司”的各项金融业务。

……

为什么这么多萝卜章事件?

一是造假成本比较低,有的用PS技术就行,难度并不高;

二是金融机构内控审核不够完备,一些机构贷款流程流于形式 。尤其是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业务,检验的还是票据,供销合同、增值税专项发票、消耗单、清货单,如果是假的,就等于是诈骗。


“萝卜章”的鉴定

我们都知道,公司成立后,开展业务之前,还要刻制公章。

而制作公章需要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机构,每一枚公章里面还都嵌有唯一标识身份的芯片。

这颗芯片的作用,就是保证这一枚印章是真实、法定的。

【注:目前公司的公章标配,一套四枚: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税务专用章。】

在公章刻制完成后,刻章机构还需要将刻制的印章进行备案。所谓备案,就是将印章图案留存,并上传至公安机关,以备日后核验印章真实性的时候使用。

内嵌的芯片,可以保证这枚印章的物理实体是真实、法定的;备案的印章图案,可以通过对比来鉴别印章图案的真伪。

以上两个层面,是鉴别公章真伪的主要方式。

那么对于“萝卜章”,需要怎么鉴别呢?

一个公司,只能去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公章,另外还有辅助的公章,比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所谓“萝卜章”,一般都是指公安备案以外的公章,也就是私自刻制的公章。有伪造的,也有模仿的,统称为“萝卜章”。

对于“萝卜章”,很多人也都心知肚明,一些公司,特别是大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众多,业务范围遍布全国,为提高效率,一般都会备用几套公章。虽然这种现象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是违规的。

首先,未在公安机关备过案的公章,也就没有内置芯片,肯定属于伪造公章,没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其次,模仿法定公章,私自刻制的公章,不管是为了方便,还是为了不法目的,都可以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向法院申请鉴定公章真伪。

什么情况下需要鉴定公章真伪?比如,合同一方被人冒名顶替,用伪造印章签署合同,被冒充的一方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并向法院申请鉴定公章为假,合同无效。

法院也需要找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将合同中的印章图案,与公安机关备案的原始印章图案进行比对,来鉴定印章的真伪。

如何尽可能避免“萝卜章”?

“萝卜章”不可能彻底避免,因为谁也不会、也没有途径去鉴定对方印章中是否含有防伪芯片。

骗子既然铁了心要骗你,肯定是费了心思的,各种场合的戏份要做足,刻个萝卜章也要以假乱真,肯定不会随便找淘宝,做个粗制滥造的,犯下少了五角星、没有编号等之类的低级错误。

单凭肉眼凡胎,很难区分合同上的公章真伪。

况且,即便有鉴别比对的经验,手头上也没有参照物啊,谁能知道对方的公章长啥样……

所以,签合同时,为了尽量避免“萝卜章”,必须要加倍谨慎。目前“萝卜章”事件频出的主要原因,归根结底是从业人员不审慎造成的,很多时候盖个戳流于形式、例行公事,只要有了红章就可以交差了,甚至不去关心盖的是公章还是合同章,根本不用心核验以规避“萝卜章”的风险。

其实,只要稍微用点儿心,在签署合同时,充分重视和谨慎,还是可以规避大部分“萝卜章”风险的。

1)面签

签订合同的最重要的三个方面,面签!面签!面签!

面签才是王道。

很多时候,很多合同的签署,都是通过快递的方式,盖章后互相交换文件。这就无形之中给“萝卜章”的使用,创造了很大的生存空间,不面对面签字画押,你哪儿知道对方是不是真的用萝卜在盖章?

面签有几个好处,首先,如果签约地点在对方公司,至少保证了公司的存在,签约方是对方公司员工的可能性增加;其次,如果能有对方知名高管现身,见证签约,那至少证明了这是公司行为。

当然了,现在骗子手段高明,通过内部关系、“借会议室”等方式,也有打着大公司的名号招摇撞骗的,无法完全规避风险。

而且,面签中,最好能够确认一下对方的身份,比如身份证核验等。另外,签约后合影留念一下,很多时候也不是为了发朋友圈,日后一旦因纠纷诉诸法院,这也是辅助证据之一。

2)签字

签字,其实在签订合同中无比重要,却被大部分人忽视了。

一般的合同签章页,都会有标注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公司代表人签字。但从合同生效的角度,只要有盖章即有效,这也是签字被很多人忽略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在欧美国家,是不认公章的,公司一切行为,以公司董事长、董事等公司代表人签字为准。按照他们的理念,公章可以被随意滥用,但签字不可伪造。

当然,我们国家也承认签字的有效性,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行为,在合同文书上签字,视同公章的法定效力。

为什么要强调签字的重要性,因为私刻公章是一种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现实往往是,即便鉴定了公章系伪造,如果没有签字,很难有证据证明谁伪造了公章。一旦签字,就将伪造公章和签字关联在一起了。

骗子也是懂法的,签上自己的名字了,简单的民事纠纷就变成违法犯罪,他需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

如果对方万般推脱在合同上签字,那你就得多琢磨一下了。

3)事后比对

拿到合同之后,看到了后面红艳艳的大印章,也别感觉大功告成,也需要通过别的渠道来复核一下印章的真伪。

如果之前和公司有过业务往来,可以调出以前的合同,用自己的肉眼对比一下印章是否真实。

比如这次诺亚财富事件,和京东之间的合同,有真有假,如果审核部门稍微留一下心,发现伪造的签章,应该不难。

如果是第一次做买卖,那么可以通过一些公开途径,如果能够查找到一些公司公开的公文资料,或者备案的合同文本,也可以做一下简单的对比,防范风险。

4)骑缝章

最后,强调一下骑缝章的重要性。

一份合同,如果没有骑缝章,跟在一张空白签字页上盖章并无根本的区别,合同内容让对方自由发挥吧。

特别是采用一方盖完章,再快递给对方盖章的方式,骑缝章必须要有,这可有效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不被篡改。


公章的基础知识

公司创立之初,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可以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去刻公章,通常来说,企业需要拿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去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机构进行刻章。

刻制好的公章需要将印章图案上传至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最后,还得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如工商、税务、银行等去备案,得让各个衙门知道公章是什么样子。

只有刻完公章后,才可以以公司的身份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经济往来。公章是公司身份的证明,丢了公章,就丢了身份。

公司的公章种类繁多,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可能很多人并不能分清楚,这些章都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都可以用来往什么纸上盖。

从类别来看,公司的印章分为公章、专用章、法人私章、内部章等。

▲公司公章

公司公章是核心章,公司最高权力代表,中间一个大五星闪闪发亮。通常情况下,公章可以用于任何的法律文书,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但有一点需要注意,与银行打交道的地方,大部分与钱有关的,主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

▲公司专用章

常用的公司专用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合同专用章,通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在签署合同时,可以替代公司公章,效力等同。

﹒财务专用章,通常用于与钱有关系的时候使用,如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发票专用章,吃饭聚餐要个发票打印完之后也会给盖个戳,就是这个发票专用章。

▲法人私章

法人私章(法定代表人的私章),跟我们自己去刻的艺术章模样一样,一般用于代替法人签字、签发支票、单位帐户操作等。因为需要用的频率较高,所以法人的私章一般就存放在财务的手里。

私章一般没有法律效力,一般的街头刻章小店都可以刻制,淘宝也可以刻制。只有去银行开户,并且将法人私章备案了以后,这枚私章在银行才有法律效力。见章如见人,以后银行办理业务,见了私章,就如同见了法定代表人。

▲其它内部章

各个公司可以根据情况需要,在内部流程上建立一些审批机制,就需要内部章。比如人力资源章(用来公司内部人力调动,但不能用于劳动合同)、物资管理章(原材料、成品出库入库等)、档案章(人才档案的存取等),因为不涉及到对外,不具有太高的法律效力,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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