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4:14:12来源:法律常识
2月25日至3月2日,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韩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重大涉黑案。该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秦皇岛地区涉案人数最多、罪名最多、犯罪事实最多的涉黑案件,共涉及33名被告人、14项罪名、30多起犯罪事实及多起违法事实。
据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韩某某纠集许某、张某、刘某某、杨某某等人,在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抚宁区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韩某某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进行寻衅滋事、随意殴打谩骂他人、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被告人胡某、于某某、白某身为公职人员,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并涉嫌串通投标罪。
公诉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帮助毁灭证件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包庇罪、窝藏罪;强奸罪等14项罪名对韩某某等3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历时6天,由33名被告人、39名辩护律师参与的庭审工作顺利完成。庭审共出动警力200多人次、参与保障人员100多人次,这也是昌黎县人民法院历史上庭审时间最长、参与保障人数最多的一次庭审。
昌黎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 记者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