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8:25:44来源:法律常识
笔者在实习时学习了邓学平律师在智拾网上关于刑事辩护的课程,做了详细的笔记。从邓律师的课程中获益良多,在处理案件中遇到问题,都会拿出来翻看。现在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
一、庭审前的发问准备
1. 阅卷,熟悉案情,案情是发问的基础。
2. 排队,分清敌我。做一张人物关系图,那些人对我们不利,不利体现在哪些证词上。
3. 筛选,申请出庭。申请同案犯出庭,申请的话没有具体的障碍,往往法官不同意。证人由辩护人申请。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由辩护人申请。只有出庭了才有发问的基础。
4. 预演,问什么,怎么问要提前准备好,形成书面的提纲。
5. 摸底,庭前沟通,视发问的对象不同,策略也会不同。对当事人发问内容,完整告诉其在法庭上问的问题,也会告诉其公诉人会怎么问,听取当事人怎么回答,但是不能改变或者诱导其做虚假的供述,只能概括的告诉其回答的技巧,比如简明扼要,不要展开,不要啰嗦,围绕主题,实事求是。跟证人沟通原则上要相当的谨慎,不管是对我们有利的还是不利的,这种沟通应当仅限于程序层面,我们准备申请你出庭,你愿不愿意出庭,出庭的时候是否愿意实事求是的向法庭作证。如果证人担心出庭作证对自己有什么不利影响的话,可以告诉其法庭包括司法机关会依法保护证人。不能告诉其律师怎么发问,你要怎么答。直接介入当事人或者证人的回答会有比较大的法律风险。
6. 应变、调整发问。
二、庭审发问的技巧
形式技巧:与问什么没有关系,是以什么状态问,怎么问。
1. 仪表着装,仪态端正。
2. 语言谈吐,声音要洪亮,使用麦克风,吐字清楚,使用普通话,语速适中,书记员要记录,为回答问题的人提供一个做答的时间。
3. 问题简短,一次一个问题,发问有层次感和递进感。
例:局长受贿案,第一部分,关于非法取证,围绕非法取证,会告诉被告人接下来就本案的取证向你发问。刚才是程序性问题,接下来我会问你本案的实体问题,实体问题中第一部分围绕指控的哪一笔,接下来所有的问题都是起诉书指控的这一笔,这笔问完了。接下来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第二笔进行发问,按照起诉书指控的一笔一笔进行发问。
4.多用排比句式。例:非吸案,在这个案子中什么东西是不是你决定的,什么东西是不是你决定的,一连问了5个问题,这样会让法官形成强烈的印象,被告人在案件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5.发问时不能偏离主题。发问时可适度打断被发问人,没有法律知识,偏离主题,避免注意力分散,拿到想要的答案。
6.善于追问、总结、澄清。
1)例:总结,滥用职权案,我帮你总结一下,你刚才说的是不是这样,把刚才讲的一段话总结成一句话,问是不是这样。为什么要做总结工作?当事人往往抓不住要点,无法按照犯罪的构成和量刑的要素进行回答,所以很多信息无用,而有用的信息被大量无用的信息淹没掉,如果不总结的话,有可能法庭或者公诉人无法从答案中提炼出有效信息;
2)例,澄清,汉语的语言含义是非常丰富的,同一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意思,有的公诉人故意混淆概念,把被告人拉入一个陷阱。一被告人被作为集资诈骗的主犯起诉,理由:所有的投资户来投资的时候都要经过被告人签字,投资户投资的资金大部分归被告人保管,用这两个理由说被告人在案子中作用大,是主犯。一个签字,一个保管。公诉人问:投资人到你这来交钱的时候要不要你签字?你不签字这个钱能不能投进来?这里面是一个很大的陷阱。律师在发问的时候问:我注意到刚才公诉人问你投资户投资你不签字,钱进不来,到底是什么意思?必须要你本人签字,还是说只要有个人签字就可以了,你签字是在行使一个审批权还是程序性登记?一笔钱要不要进来是你能够决定的吗,要不要你来决定?签字只是经一道手,是核对、登记。通常的签字是指审批权,这个是有选择权的,可以同意,可以不同意。你有不签字的权利吗?没有选择权,没有决策权,只是一个登记。保管:如果是你保管的,那么所有的资金调度是不是都要经过你的手?只是把这个钱存放在以我的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里,但是这个账户的银行密码我不知道。
7.遵守庭审规则。反对时候,要先举手示意。
三、庭审发问的方法技巧
1.庭审发问的目标设定。庭审时间有限,发问要带着目的。每个问题都带着目的,公诉人每个问题都是希望把你判掉,希望起诉指控的事实能够得到法庭的支持,而律师的发问,所有的发问希望都是对你有利的,让你无罪、罪轻,所以有的问题比较尖锐,对你很质疑,背后的目的永远是指向对你有利的。希望从问题答案中找到对辩护有利的内容,发问最高的境界是当庭发问的内容直接转化为证据质证、法庭辩论的根据,使之成为法院作出有利判决的依据。
2.通过发问戳破证据中虚假、不实的内容,我国是言辞证据定案,证人不出庭,被告人庭前长期羁押,做了大量的笔录,很多是不真实的。
3.澄清、明确证据体系中模糊不清的内容。例,诈骗案,证言中说:谁借了我钱,完了以后,我找他就找不到了,手机关机。按照该种说法就是当事人借钱后跑掉,手机关机。在庭审中发问:在这个过程中手机是不是一直关机?一般晚上关机。整个过程中人有没有逃掉,隐匿起来?没有,就正常在工厂上班,有时候回老家,回老家也是在户籍地方公开的活动。证人的说法:手机关机的说法是很模糊的说法,是指每次都关机还是偶尔一次关机到底打了多少次?什么时候打的?
4.发现、强化证据体系中没有体现的内容。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往往只记录对当事人不利的内容,对当事人有利的,对破案不利的,公安不进行侦查。有的公安知道,但故意不问,有的问,当事人讲了,不记录,故意只记一部分,这样导致案卷呈现的完全是被侦查机关有罪思路所剪选的事实,不完整的事实。只有通过发问的方式将侦查机关有意忽略掉的事实呈现在法庭。
常见的技巧:
通用作用:
1)发问不同于侦查审讯,不一定拿到直接的回答才算成功,只要让法官产生内心确信即可。例,一证人在检查机关的供述第一份是完全否认的,第二份是模糊的,第三份承认的非常清楚,经过申请出庭作证以后,当庭的证言与前三份完全不一样,想到哪说的那。只需要揭露每次说法不一致,第三次将把钱装在深色的布袋里,律师当庭问,行贿的时候钱是装在哪里,用什么装的?证人讲装在茶叶盒里。为什么之前在检察院讲装在深色的布袋里?通过充分的暴露矛盾,让法庭觉得这个人的证言不可信;
2)发问不能回避对自己不利的内容,不能明显脱离经验常识,让人明显感到是在诱导狡辩,无故发难。对自己当事人不利的内容不能视而不见,对不利的内容要把影响降到最低。问当事人当庭供述和庭前供述为什么不一致?庭前笔录有没有仔细看?不看为什么签字?字是你签的吗?你在庭前笔录都签字了,你现在说之前没有认真看,你让法庭怎么相信你?表面上看是在质疑当事人,实际上是给他一个辩解的机会;
3)发问时候要注意开放问题和封闭问题的穿插使用,对关键的、模糊不清的、闪烁其词的回答要使用封闭式问题。例,所谓封闭式问题,它的回答或答案是有范围的,你是否事先知情?开放式问题:你当时的主观心态是怎样的?可以自己发挥。发问的时候开放式问题,给辩解提供了机会。封闭式问题有一定的逼迫性,对模糊不清的多用封闭式问题,逼迫其从原来的立场上撤退。针对公诉人的发问一定要有意识的进行补充发问、针对性发问,暴露公诉人发问中预设的语言逻辑陷阱;
4)针对诱导性、陷阱性发问,必要时应及时向法庭提出反对。例,集资诈骗案件,公诉人为了证明被告人将集资款拿去挥霍、浪费掉了,当庭举证被告人在外面有很多情人。当时律师立马向法庭提出反对,因为这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要出示需要休庭,让旁听人员出去;
5)庭审情况千变万化,要学会申请法庭临时性休庭。例,对事实无争议,仅进行罪名辩护,有可能适用缓刑,被告人当庭翻供,律师申请休庭,跟被告人进行沟通,最终在法庭上又全部承认;
6)辩护人先发问的情况下,我方申请的证人出庭。问题应该细致、全面。
发问的具体技巧:
1. 明知故问。
目的是律师知道的要让法庭知道,是庭审发问中最常见的一个技巧。例:入职的时间?怎么进入公司的?工作待遇怎样?工作职责是什么?仅仅将客户带到财务室,是客户主动找的你,还是你主动游说客户进行投资?需不需要向客户介绍投资项目?如果这些都不需要,这些事情由谁来做?对同一个客户有你没有是否影响其进行投资?客户是否投资取决于你个人还是公司的投资项目及项目回报方案?客户到这里投资是基于你个人的信誉还是基于公司的信誉?投资方案和投资回报是否是有你来设计和决定?协议文本是否由你设计决定?客户资金是否由你管理控制?客户资金如何使用是否由你决策?公司共有多少人?有多少部门?你是说你只是公司几万员工的几万分之一?除了你自己你还能管理哪些人?证明被告人在整个事情中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换句话说这个公司有你没你是否会不同?现在检方把你和管理公司数万元的公司老板一同作为主犯起诉,是否合理?
2. 搭台唱戏。
给当事人唱戏,不会给不利的人唱的。例:你有没有想过要诈骗?当时借钱是真的缺钱还是别的原因?你当时借钱的时候想过要还吗?根据你当时的经营情况,你认为你有能力归还吗?借钱为何要签借款协议?为何要用机械设备做抵押?为何要去工商部门登记?既然想还为何至今没有还?是你不想还还是客观上还不上?如果有钱,你现在原因还吗?你有没有努力过去偿还?做了哪些努力?同期除了向被害人借钱,还有没有向其他人借过钱?借了多少?归还了多少?如果你要诈骗,为何不去诈骗数额比这个更大的?
3. 正面狙击。
是我们的对手,特别是一味推责,把身上的责任全部推干净。例:你当时到底有没有告诉过我的当事人?你当时在不在场?你到底有没有亲眼看见,内心确信还只是猜测?凭什么内心确信?有还是没有?是还是不是?打还是没打?知道还是不知道?为何侦查阶段讲的与今天不同?为何口供前后矛盾?为何开始记不清,时间越长记得越清?你送过钱没有?我的当时人到底有没有受益,做这件事情?怎么受益的?你当时有没有向我的当事人汇报?你为什么会汇报?怎么汇报的?当时有谁在场?你怎么证明?
4. 瓮中捉鳖。
把口子打开,让你进去出不来,闷死在里面。把正常的发问顺序颠倒过来,先设计一些问题回答以后把你的退路封锁,这些问题一旦回答,再想撒谎就很难了,没有撒谎空间。例:受贿案,行贿人讲给我的当事人行贿了两次,一次是在当事人家里,一次是在办公室。问:你跟我的当事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你们的关系怎么样?私交怎么样?你去过我当事人的办公室吗?我当事人办公室的格局怎么样的?里面的摆设怎么样?面积多大?几楼?几零几?进到这个办公室事先需要登记吗?登记人员是男的还是女的,年级有多大?样貌特征简单描述一下?如果答非所问,则在办公室送过钱的说法就不攻自破。我的当事人住在哪个小区?这个小区有几个出入口?这个小区是高层建筑还是底层建筑?外来车辆要不要登记?有没有进入到家里?家里格局是什么?
5. 以毒攻毒。
逻辑上的归谬法,撒谎,沿着他的话往后走,结果得出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结论。例:非法拘禁案,一个出租车司机证实说,我的当事人在他的出租车司机上打了另外一个人,打了耳光。问:我的当事人打过被害人吗?回答:打过。确定吗?确定。为什么这么确定?我在前面开车,听到声音了。当时车子做了几个人?五个人。车子的座次?另外4个人的特征简单描述一下。描述不出来。当时车子的行程,从哪里开到哪里?在行程中听到了哪些声音?答时间太长了记不清楚。为什么独独的记得打耳光的声音?答当时印象深。你怎么判断是打耳光的声音?这是常识,我一听就是打耳光的声音。这种回答就是讲这是他自己的直觉。你怎么知道这是我的当事人打的耳光?其回答不出来。
6. 诱敌深入。
特别是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有非常强的抵触心理。
7. 十面埋伏。
在10个问题中设置一个陷阱,让其无法察觉,不小心触动,就达到目的。你之前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全部属实吗?答全部属实。几份笔录相矛盾,那么刚才说的全部属实就是错误的。
四、发问详解
1.对自己的当事人进行发问。
1)发问之前先疏解紧张气氛,向审判长申请将机械具打开,给他一个凳子,给他一杯水,让当事人知道律师在法庭上不是摆设。明确告诉其不用紧张,法庭会充分保障你的发言和辩护权利,不要有任何顾虑,只需要事实求实,不要急,慢一点,仔细想清楚;
2)制造先入为主的印象,多问有利的问题,不利的放在后面,不问、少问、甚至不问;
3)引导当事人说出想说的话。你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怎么看待(让当事人表达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你现在对被害人什么态度;
4)站在法官的立场进行发问。给当事人一个辩解的机会,帮助法官消除心中的疑虑。笔录之前是否看过?是否是你的签名?那么多刑讯逼供,你在法庭之前有没有控告过?这些疑虑原本就存在法官的心中;
5)故意重复,加深法庭印象;
6)以开放性问题结尾。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你还有什么向法庭补充的?发问可能有遗漏,当事人有些问题想向法庭说。应当为当事人创造一个机会。
2.对其他同案犯和证人的发问。
只为自己当事人辩护,不去指控同案犯,做损人不利己的发问,不能充当公诉人的角色。对同案犯的发问重点问清楚有没有共谋,职责分工如何,作用大小我的当事人有无受益。证人:区分对己方是否有利,对己方有利的证人,先发问,要细致、全面,让法庭知晓案件的经过。重点强调对我方有利的内容,必要时可问:你怎么证明,你怎么让法庭相信。不利的证人:降低其不利证言的不利影响。多使用压迫式的、追逼式的、反问式的,封闭式的语句。你是不是本案中谁的什么亲属,怎么判是不是对你有好处?从而让法庭质疑他的立场。做证言是带着立场的,并不是实事求是的。
3.对侦查人员的发问。
侦查人员多数是依辩护人的申请,由辩护人进行发问。多数就取证是否合法,当事人如何到案的程序性问题,当事人如何到案,往往是关于是否有自首情节。发问应多采用迂回式发问,避免简单、粗暴的发问,要诱敌深入。对侦查人员应该多结合客观证据和法律规定,让其进行解释。例:疲劳审讯,证人:问其神秘时候去检察院的?什么时候出检察院的?一共去了7个小时,但是笔录的时间却只有2个小时,其他的时间去哪里?一个月前做的笔录和一个月之后做的笔录连标点符号错的都一样。
4.对鉴定人员发问。
多数就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鉴定意见是否合理等作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委托主体(委托主体不能是派出所,其没有权利去委托)和委托事项,检材来源(危险驾驶罪中血液的提取、保存、送检)和检材内容(财务账册应当提供完整的3年,不能只提供部分,检材不完整,鉴定结论没有说服力),鉴定方法(要看后面的鉴定方法是否落实到位),内容是否合理,是否超出了委托范围,是否超出了委托范围,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撑,立场是否中立,结论是否明确具体。有些鉴定意见比较专业,必要时候可以申请专家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