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9:15:23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
黄佳博律师:广强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接受委托
2021年3月22日,X某(本案当事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某地警方从学校带走,3月23日,X某的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找到黄佳博律师,寻求黄律师的帮助。通过简短的沟通,黄律师对本案的案情基本掌握(并不是凡尔赛式的自卖自夸,确实是因为办过案情高度雷同的案件,才能迅速作出反应),并了解到X某是一名在校准毕业生。随后,黄律师结合法律法规和自身办案经验就本案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辩护思路。在听取黄律师的意见后,X某的家属决定委托黄律师介入此案。
辩护过程
2021年3月25日,黄律师及助理前往某市看守所会见X某,从X某处了解到其主要涉案行为是担任某平台的推广人员,由于该平台涉赌,X某也受到了牵连;
会见结束后,黄律师与家属取得联系,建议家属与学校及X某的同学沟通,积极准备X某在校表现良好、平时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以及即将面临毕业论文答辩的相关材料;
2021年4月5日,在家属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黄律师建议家属以在校准毕业生为由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家属随后提出申请,并未成功;
2021年4月9日,黄律师再次到看守所会见X某,跟进公安机关提审的情况;
会见结束后,黄律师到公安分局与承办民警见面,重点陈述本案X某具有判缓可能性的意见,并向承办民警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以及黄律师亲办但尚未在裁判文书网公示的类案判决书以供量刑预判参考。
在陈述完意见后,黄律师回到下榻酒店,不久后便接到该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L警官(化名)的电话,L警官向黄律师仔细询问了类案判决的详情。同时表示本案由于牵连较广,公安机关依程序还是会呈捕,但会将黄律师提交的类案判决书一并移送检察院,与检察官进行羁押必要性的沟通。
2021年4月23日,黄律师接到L警官的电话,被告知案件如期呈捕。在呈捕后,黄律师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电话沟通,检察官向黄律师表示本案具备逮捕的条件,但由于有类案判缓的先例,逮捕后可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随后,我们申请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积极配合退赃。
2021年5月8日,公安机关通知家属到看守所接人,X某得以释放,理由便是检察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辩护心得
逮捕后的取保,得来不易。
有人会说刑事案件就是做过场,律师在庭前一点作用都没有。
作为律师,我不这么想。
我认为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职责,而只要你真的去这么做了,事情总还是会有转机。当然,本案X某能够成功取保,得益于该地公安、检察尊重司法、依法办案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