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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5日 上午10:30
蓟县人民检察院八楼大会议室
为进一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和律师刑事辩护能力,使双方加深了解,共同提高,15日,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了公诉人与律师刑事案件论辩赛活动,本次活动特邀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蓟县人大内司委主任赵小岩、法院审委会专委朱占国、政法委执法督查室主任王志国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未检指导科干警张杰等有关领导同志及人员担任比赛评委,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院党组成员、专委及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共计70余人观摩了比赛。
蓟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与律师刑事案件论辩赛正式拉开序幕。
李晓龙副检察长讲话。
2016年7月15日 上午10:45
第一场 团体论辩赛
辩题:王亮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控方:蓟县院 藏洋 卢春雨 王建峰
辩方:击水所 陈冰 王炳哲 孙言
第二场 个人论辩赛辩题:李丽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控方:击水所 安刚
辩方:蓟县院 王晶晶
论辩赛采取团体、个人对抗两种形式交叉进行,来自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和我院的共18位参赛选手分为5组依次论辩,并进行控辩角色转换。
2016年7月15日 13:30
第三场 团体论辩赛
辩题:陈华行为构成贪污罪还是贷款诈骗罪
控方:蓟县院 田 甜 魏彬伟 李现卿
辩方:击水所 胡博晨 安 娜 王陆铭
第四场:个人论辩赛
辩题:李某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控方:蓟县院 张鑫
辩方:击水所 潘晓东
第五组 个人赛
辩题:刘某的行为是否应当数罪并罚
控方:蓟县院 金庆磊
辩方:击水所 张国辰
赛场上,双方辩手围绕论辩案例,从开篇陈词、自由辩论和总结陈词三个阶段展开唇枪舌剑、针锋相对的精彩辩论,尤其在自由辩论环节中,控辩双方的选手们以深厚的法学功底、机智的应变反映、严谨的思维逻辑、娴熟的辩论技巧进行案例剖析和法律解读,在表现自身良好精神风貌的同时,更展现了对法律尊严的忠诚拥护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赢得了评委和观众的一致好评,现场的气氛十分热烈。2016年7月15日 15:00
评委点评
评委们分别从此次论辩赛的活动创意、辩题设置、选手表现等多个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双方选手在论辩水平提升和技巧把握上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在讲话中表示,今后要加强与蓟县人民检察院的进一步合作,在法学研究、理论研讨等方面加大沟通联络,共同促进法律的深化发展。
2016年7月16日 15:20
颁奖仪式
根据评委打分共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纪念奖6名,获奖选手们与颁奖嘉宾合影留念。
2016年7月15日 16:00
嘉宾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做精彩点评
蓟县人民检察院陈振兴检察长做点评。
新闻编辑:耿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