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14:38:35来源:法律常识
8月22日,福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联合召开扫黑除恶案件辩护律师座谈会,两个委员会及其他参与过涉黑涉恶刑事辩护律师共30人与会。
在座谈会上,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邓晓东律师围绕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辩护方法进行发言。他指出目前福建省公、检、法三家联合制定的涉黑恶案件的证据标准在个别时候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他结合其所办理的张某某为首的涉黑案件分析:一是涉黑涉恶案件如何从量刑平衡角度开展刑事辩护;二是在认罪认罚背景下如何开展刑事辩护。邓晓东律师强调应当高度重视涉黑组织成员对组织体系及组织成员地位的认识,同时可能存在涉黑案件的重复评价问题,应当成为刑事辩护关注的重点。
会上,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忠强律师围绕涉黑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程序问题进行发言。他表示在案件材料移送、庭前会议、开庭审理的讯问发问、举证、质证、辩护环节,涉黑案件的审理均有可能存在程序不合法的问题,这些环节均存在刑事辩护空间,他还就如何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发表了意见。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颖认为,涉黑案件应当认真阅卷,尤其应当重视同步录音录像的观看,由于涉黑案件案卷数量多,言辞证据可能系该类案件的主要证据,同步录音录像对于还原案件事实起着重要作用,一旦通过审查发现讯问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在庭审中强调,引起法官重视。
融成律师事务所陈大勇律师表示,涉黑案件的审理 不排除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应当从专业标准出发,平衡二者关系。北京德衡(福州)律师事务所陈家堂律师就其所作涉黑案件刑事辩护的经验进行了分享。
与会律师还就涉黑案件认罪认罚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刑事辩护工作的平台交流工作交流了看法并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由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林建律师主持。
来源:福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福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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