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19:41:17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县司法局立足本单位职能,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以“法治六进”为契机深入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六进”活动相结合,深入镇街、村居(社区)、集市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页和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详细解释村霸、乡霸、行霸和市霸等十类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范围,并现场解答群众相关法律疑问,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各类黑恶势力的鉴别力。同时,向群众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同身边存在的各类黑恶势力作斗争,勇于举报、检举各类黑恶势力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共同构建平安和谐家园。为增强宣传效果,工作人员还为群众发放法治手提袋、法治雨伞等法治宣传品,真正让法治理念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
与“一村一顾问制度”相融合开展专项服务活动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相融合,借助村居顾问全覆盖,把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次数、成效列入村居顾问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直接与法律服务费挂钩,增强了顾问律师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止目前,济南环周、德衡等8个律师所的40余名村居律师,分别在怀仁镇政府、许商鑫源社区等单位开展各种形式专项法治宣讲与咨询服务活动20余场次,接受教育服务干部群众15000余人。村居顾问律师还走进群众家中,一对一开展精准服务,普及扫黑除恶专项知识,群众对黑恶势力的鉴别能力以及主动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加强重点人员管控防止黑恶势力蔓延
对全县1138名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人员进行全覆盖摸排走访,详细了解每个人员的案件情况及家庭状况,一个个分析、一个个排除,重点人员重点管控,不让一个涉黑、涉恶势力漏网。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控教育和帮教安置,严格执行手机定位、按时报道和请销假制度,加大社会对帮教安置人员的帮扶力度,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早日融入社会,服务社会,避免再次违法犯罪,防止被黑社会组织拉拢利用。
加强律师依法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参与扫黑除恶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各律所主任是本所律师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代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案件跟踪监督制度,严禁律师私自收费、私自办案,定期检查督导律师办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展情况,加强案件监督和风险管理,并进行案件报备,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
构筑专项斗争立体格局
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便捷、高效的特点,打造“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立体格局。在商河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商河普法、一点资讯等多种新媒体平台,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专栏,在发布专项活动信息的同时,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法律以及各地开展的成果,今日头条-商河普法,阅读量已超过20000人次,极大增强了专项活动宣传效果,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全民共同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新高潮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