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刑事律师事务所(济南市槐荫区刑警大队地址)

时间:2023-05-03 19:38:22来源:法律常识

槐荫区刑事律师事务所(济南市槐荫区刑警大队地址)

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老年人保健品诈骗的案件,涉案金额20万元,实施诈骗者为了让老人上当,扮演医疗专家、药品研发院长和快递员,并因此造成老人贻误病情。

案情回顾

男子伍某某2001年出生,初中文化。毕业后,他在老家的一家保健品公司工作,平时负责打电话回访客户,在此期间他逐渐掌握了一些销售技巧。一段时间后,伍某某又来到济南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在这期间,他动起了诈骗老人钱财的歪心思。

他利用在公司获取的患有脑梗的被害人钱某的信息,通过拨打钱某的电话对其嘘寒问暖,冒充医学专家,在钱某已对他完全信任时,他谎称有治疗脑梗的“特效药”“秘方药”,服用后便可药到病除。

钱某轻信了该说辞,就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伍某某所谓的“特效药”。但实际上,它只是伍某某网购的一些廉价保健品,不会对人体造成巨大损害,但也没有治疗脑梗的效果。

第一次轻易得手,让伍某某“信心大增”。

此后,他故技重施,多次冒充医学专家和药品研发院长,将廉价保健品卖给钱某,甚至冒充快递员到钱某住处直接送货上门,诈骗金额7万余元。

其间,伍某某还流窜到上海,以同样手法和方式,多次骗取上海老人孙某10万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害人亲属发现伍某某的行为,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该案经槐荫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槐荫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伍某某的代理律师却称,本案应当对药品的虚假宣传和诈骗犯罪进行区分。但是通过审理,伍某某冒充医学专家、养生专家,以廉价保健品冒充特效药卖给老年人,不仅骗取了老年人钱财,还贻误了病情。槐荫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作出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伍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伍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判决生效后,赃款已全部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

不要轻信“特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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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和钱有关的信息

多和子女、亲属沟通

记者陈彤彤

来源: 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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