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4 12:56:50来源:法律常识
曾丹,女,法律硕士,现就职于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任四级检察官助理。参加工作以来,曾丹先后在刑事和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荣获了“富民兴坊”劳动奖章、全市“十佳宣讲个人”、全市公诉标兵、潍坊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优秀辩手、全省优秀检察辅助人员等荣誉。
柔肩担道义,热血谱忠诚
01
2012年,曾丹考入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如愿地实现了检察梦,穿上了检察蓝。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的十年时间,她从一名上庭时紧张到手心冒汗的年轻公诉人成长为了全市公诉标兵。每每提起入职时的情形,她总会回忆起岗前培训上一位老领导说过的话:“作为检察机关,要正确对待百姓给予的信任,更要谨慎对待国家赋予的权力。”遵循着前辈的谆谆教诲,她坚守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认真审查证据,充分运用专业知识,深度剖析案件细节和证据锁链,通过严守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抓牢案件质量的根本。在总结办案所得的基础上,她撰写的《结合具体案例探析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特别程序适用法律问题研讨会”中获一等奖;撰写的《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适用自首的几种情形》刊发在《人民检察》中;制作的《刑事抗诉中应注意的问题及部分抗点解析》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精品课程。
聚力办“小案”,倾心保民生
02
2021年,曾丹调整到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部门工作。第六检察部承担着全市民事诉讼监督相关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工作在法律适用、办案思维、证据规则等各方面都截然不同。
从未办理过民事案件的曾丹面对着陌生的案由和浩若烟海的民商事法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该如何准确地审查案件,如何恰当地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如何将“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成为曾丹亟需解决的难题。第六检察部的前辈们用实际行动做出表率——法律的尺度与司法的温度可以并行不悖。
在协助检察官办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检察监督案件时,检察官并没有机械地适用法律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后结案,而是充分延伸检察职能,全面掌握案情并在了解到申请人存在家庭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后,及时将该线索移送控申部门,依法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了实际困难。当看到申请人冒着严寒送来的鲜红锦旗,曾丹的心似乎也被那红色点燃了。她也想像前辈们一样游刃有余地适用法律,能深入浅出地向当事人说明法理化解矛盾。她埋下头、俯下身,从《民法学》开始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不懂就向同事们请教,很快融入新的业务角色。在用心用情办好“小案”的过程中,向人民群众传递着检察温暖和公平正义。
潜心深耕耘,奉献勇担当
03
2019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起草组,准备完成《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起草工作。省检察院希望借调曾丹参与相关起草工作。任务就是命令,她毅然把年幼的孩子托付给老人,独自赴济南,与起草组同志们先后到黑龙江、吉林、上海等地检察机关调研交流,共同完成了起草工作。2019年9月27日,这份十八大以来全国首份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省级人大文件出台,曾丹认真工作的态度也获得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2021年教育整顿期间,曾丹被借调到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半年间,她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表扬。
时光荏苒,不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不论面临何种挑战,曾丹始终秉持着“眼望高峰,不断攀登”的理念,脚踏实地干好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初心不忘,使命在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