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10:01:09来源:法律常识
崇明法院
一、地域划分
民一庭:城桥镇、港西镇、建设镇
民二庭、民三庭:崇明区辖区
庙镇法庭:庙镇、三星镇、绿华镇、新海镇、新村乡
堡镇法庭:堡镇、新河镇、港沿镇、竖新镇、东平镇(除前哨社区)
中兴镇法庭: 中兴镇、陈家镇、向化镇以及东平镇前哨社区
长兴法庭:长兴镇
横沙法庭:横沙乡
二、受案范围
一审案件:
1、刑事案件:本院管辖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一审案件(除知识产权(杨浦法院)、未成年人犯罪(静安法院)案件外);
2、民、商事案件:本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民、商事案件;
3、行政案件:在上海市高院统一部署下,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7月1日起集中审理闵行、黄浦、崇明、宝山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4、执行案件:(1)本院一审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涉及财产部分)、民事、商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和决定的申请执行案件;(2)上级法院指定及外省、市法院委托执行案件;
5、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6、其他:依法应当由本院受理的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