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16:03:43来源:法律常识
反贪局第一季度工作业绩
2017年反贪局第一季度,院反贪局全体干警在宋西来局长的领导下,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圆满完成第一季度各项工作任务:
1、依法立查坊子副科级干部吕某贪污案1件。
2、初查案件线索4件。
3、集中清理了坊子检察院2013年度以来积压的线索30件,为完成积存案件打下基础。
4、开展警示教育巡回演讲3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
5、在潍坊市院《预防工作与交流》上发表信息2篇。
6、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次数达500余次。
公诉科第一季度工作业绩
第一季度公诉科受理各类公诉案件57件80人,审查起诉56件62人。案件处理中严把案件质量关,所起诉案件没有出现法院判无罪或撤回起诉情况。共出席法庭支持公诉70余次,提出量刑建议50余次,法院采纳率为95%。两项监督工作有较大提高,追诉漏犯6人,提出抗诉2件2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一半。工作中充分拓展与完善检察职能,规范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一季度已召开3次专题研讨会,进行相关的司法实务研究,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法律地位、法律适用、执行监督等方面进行探讨,形成近万字的理论研究文章。同时制定了《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暂行规定》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要求及诉讼请求规范》,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审查的范围、证据要求、诉讼方式程序等进行规范。
李谊全第一季度工作业绩
第一季度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编制2016年度部门决算并进行网上公开、2016年度行政资产年报、产权登记及管理情况分析报表。完成在职干警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理干警社保、公积金变动手续,调整工资数据。办理临时人员的保险调整及劳动用工备案。按时缴纳、报销各类费用,发放津补贴、工会福利。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培训班,对1-3月份的记账凭证重新调整。发放检察服春秋装、冬装。对西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了检修。收缴宿舍楼取暖、水电费。上缴财政案款48万余元。按照“项目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每周报区政府督查室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李小敏第一季度工作业绩
自接手文书工作以来,积极做好上传下达,确保上级院和区委区政府的文件和电话记录无遗漏;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未发现泄密事件;档案管理精益求精,2016年我院荣获“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妥善管理我院公章和电子印章,未出现印章滥用问题。
王金龙第一季度工作业绩
严格规范办案,杜绝“带病起诉”。在一季度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8件28人,其中提起公诉12件16人。在办案中严格审查事实和证据,所办案件无一撤诉或无罪情况;强化诉讼监督,及时对郎某胜贪污罪一案提出抗诉,获得二审法院支持;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在办理黄某升强制医疗案的过程中,承办人深入群众当中进行调查核实,倾听群众呼声,获取了第一手资料,及时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李志峰第一季度工作业绩
1、受理、录入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档案227人、交付执行检察档案931人。
2、对坊子区6个街道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定期检察,向坊子区司法局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和建议6次。
3、办理刑事执行违法检察案件1件,向坊子区公安分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4、办理监外执行违法检察案件4件,向坊子区司法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5、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1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
6、办理社区矫正人员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7、办理社区矫正人员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王略丁第一季度工作业绩
2017年第一季度,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院控申处的具体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学习,认真工作,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及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是加强自省自查,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3、是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觉遵纪守法,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4、是注重加强业务锻炼,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通过认真学习本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5、是积极参加并圆满完成省院安排的接访任务。今年一月份,上级和领导安排我到省院接访之际,正临近春节,但考虑到科室人员实际情况,自己坚持要求去省院接访。接访期间对来访群众,切实弄清他们的身份、意图,对合理的诉求认真记录备案,及时分流处理,对不合理的诉求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或告知正确诉求渠道;注意用知心话、贴心话劝慰他们,帮助他们分析反映的问题,引导他们能够控制情绪,把问题有条理地讲清楚,让信访人心中明明白白,担心而来,舒心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