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02:44:32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盐城6月8日电(通讯员邱利军 王建彬 王新媛)“真是多亏了检察官同志啊!”近日,当7名老人代表刘某某在收到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王新媛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时,既后悔又感激地感谢检察机关。
2010年,个体老板袁某某为吸收资金用于投资,成立了阜宁华信企业代理有限公司,并向周边邻居、熟人宣传他公司存款利息高回报丰厚,随时可取等优势。刘某某等7名老人闻讯后,为了自己晚年有所保障,出于对袁某某信任,将后半生积蓄及拆迁补偿款共60万元存到了袁某某公司。2014 年,袁某某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后潜逃。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姓袁的跑了,但他的门市还在。”无可奈何的老人们想到了非法集资人的不动产。2017年3月,袁某某姐姐将门市租给陈某经营烟酒商铺。2017年4月,陈某为商铺开业作装修,刘某某等人闻讯后聚集到门市,他们害怕店铺正常经营后会被袁某某出售,想到自己被骗那么多钱,冲动之下,刘某某等人把门市里能砸的物品砸了。案发后,经有关部门鉴定,损毁物品价格为6960元。
2019年5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阜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本是事实清楚的案件,涉案金额也小,但承办检察官受理后就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嫌疑人坚持认为自己是“被害人”,心里不服,多次上访。二是嫌疑人均是古稀之年,有人患病,有人刚做过手术。如何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何释法说理而不再引发更大社会矛盾?
后经进一步调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7名老人是无固定收入的城郊农民,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其中还有以捡废品补贴生计。他们存袁某某那儿的钱是他们后半生全部积蓄,家里子女为此还与他们争吵翻了脸。
该案件办理时正值夏季,考虑到这7名嫌疑人的年龄较大,身体状况特殊,为了保证办案安全和办案效果,该院一方面安抚好老年人情绪,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同时协调派车接送老人们接受传唤;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律师、刘某某等人所在村居书记沟通,形成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合力,直至7名老人认罪认罚和受害人陈某某谅解他们犯罪行为,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促成双方以7500元达成刑事和解。
“刘某某等有自首情节,到案后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综合全案,我院拟对刘某作不起诉处理。”2020年4月,在检察机关和社会多方共同努力下,一场不起诉听证会让这件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听证现场评议时,听证员们一致认为,对刘某某等人不起诉的过程及决定,体现了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该案办理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办案就是要以多赢双赢共赢理念司法,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人性化”听证会结束,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响如是说道。(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