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05:00:04来源:法律常识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可是总有人利欲熏心
毒杀它们
更过分的是还将带毒的狗
制作成食物出售给消费者
7月26日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食品案件
去年8月到10月间,来自江苏连云港的任某和王某分别采用弓弩发射含有琥珀胆碱的毒镖,在江苏启东市汇龙镇克明村附近射杀狗,然后将毒杀到的狗卖到安徽舒城的张某处。
自去年3月份以来,作为这条毒杀、生产和销售链条“中转站”的张某,从任某、王某以及其他人手上,共收购狗10吨,这些狗又卖给安徽宿州的马某和其他人,张某在这期间共获利近14万元。马某作为经营者又将这些狗制作成熟食销售给广大消费者。去年10月份案发后,4人被海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了解,琥珀胆碱是被公安部列入剧毒名录的物品,并且在2015年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林莉:因为它本身是一种剧毒物品,剧毒物品通过毒针打入狗的身上,然后制成狗肉,向广大消费者供给、使用,肯定是对人体是有很大的危害性的,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权,从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审理过程中,四名被告中的张某一直以自己不知道收购的是毒狗为由,与公诉方进行辩论,以此想为自己开脱。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林莉:证据包括,第一他自己是从事羊肉和狗肉生意的,那么对羊肉和狗肉的市场价格是明知的,但是他收购的狗肉和销售的狗肉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第二有同案犯,打狗的人来指认张某是明知的,本案两名同案犯都指认他是明知的,第三点,张某在销售狗肉的过程当中,和下家聊天的时候,我们截获了他们的微信聊天记录,里面也明确载明,张某是明知狗肉是有毒有害的,并且叮嘱下家要注意运输隐蔽性。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四名被告人终于认清自己犯下的错误,并有所悔改。
另外,海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四名被告的行为,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还对张某和马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他们承担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赔偿金预估高达百万。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林莉:食品安全一直是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的一个民生领域的问题,打击食品犯罪也是公检法重点打击的一个领域,在我们处理这个案件的过程当中,结合四名被告人的行为,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公诉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人身份,向其中的两名被告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他们承担一个惩罚性的赔偿金。
本案将择期宣判。其他涉案人员还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