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05:00:56来源:法律常识
一、婚内一方出轨并不是法定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婚内一方出轨后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能和好,那么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若协议不成的,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需要审查一方的出轨行为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同居或者重婚的程度,若达到同居或者重婚这一标准的,法院才有可能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其涉及的法律依据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此规定婚内出轨并不是法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而在法律层面上出轨行为可以向应当准予离婚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进行转化。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一方又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长期的共同生活的情形。而与他人同居法律上将其理解为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因此如果出轨行为已经不是偶尔发生,而是发展到了与婚外异性长期、稳定的居住生活,那么这个时候出轨则会转变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二、婚内一方出轨后,那么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法律给予什么保护呢?
1、无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而根据此条的列举规定出轨并不是被列举的事项,而司法实践中出轨行为可能被纳入到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兜底款项中“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离婚诉讼中一方有出轨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2、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