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05:24:1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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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加强对直播带货监管: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丁时勇表示,“直播带货”作为新型商业模式,存在执法监管不足、违规频发、司法维权举证难度大等问题。建议:①加大监管力度,统一执法标准。②建立网红直播带货信用评价体系。③适度提高直播带货准入门槛,对相关违规违法人员及时曝光。④规范网络平台的内容审查及监管责任。(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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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加快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立法: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呼吁,加快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专门立法。皮剑龙表示,网络虚拟财产目前处于法律监管真空地带,需要尽快立法治理,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地位及救济机制等,保障相关产业安全稳定发展。(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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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1个涉网暴问题账号被处置:据“网信中国”6日消息,针对近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网暴问题,抖音、微博等重点平台加大防范处置力度,强化识别预警和实时保护,严肃查处组织参与网暴、借机营销炒作的信息和账号。近一周以来,各重点平台主动向2361名用户发送一键防护提醒,累计拦截涉网暴违法违规信息401万余条,清理不友善等信息7.2万余条,处置账号8511个。(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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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一场会议43瓶水未喝完被罚:近日,江苏南京市场监管局在对某承办会议较多的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场会议结束后会议室留下48瓶饮用水,其中有43瓶开封后未饮用完就被保洁员丢弃。同时,该酒店也未按规定张贴反食品浪费标志,违反反食品浪费法。对此,执法人员责令酒店立即改正,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目前,酒店已做出整改。(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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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职后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律师这样说:在公司用早餐超时,乐捐20元;没整理办公桌一次乐捐10元;用办公电脑闲聊、看视频等,一次乐捐200至1000元……近日,广东一女子称自己入职时看到公司行政制度中的“乐捐”制度,被吓得立马“跑路”,引发舆论热议。有律师认为,公司制定的所谓“乐捐”制度,实际是一种变相罚款,而我国的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当中均没有对用人单位赋予罚款的权利。如员工遭遇这种“乐捐”,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是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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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0种交通违法“首违免罚”需满足这些条件:“首违免罚”是交警部门推出的人性化执法,对不按规定停车等十种交通违法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首次违法且满足相应条件将用警告来代替,记0分、罚款0元。“首违警告”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违法的车辆和人员在此次交通违法前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均已处理,罚款已缴纳,车辆状态正常,并且在本次交通违法前6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此次交通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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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聚焦3·15”十大系列活动:包括举行宁乡市2022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新闻通报会,召开生产企业消费维权座谈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公平放心行动,开展农资市场放心消费行动,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转供电(水)环节电(水)价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及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等,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宁乡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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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2年十大典型案件:3月10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全年最具代表性、影响力的市场监管领域十大典型案件,包括某社区卫生室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经营过期药品案、某烟酒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某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多收费案、某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某面包厂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某门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的室内门案、某烘焙店未经许可经营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蛋糕案、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品牌板材案、某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案,以警示规范市场行为。(宁乡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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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模拟法庭”体验“沉浸式”普法教育:3月6日,宁乡市实验中学励志部开展“青春相伴 与法同行”模拟法庭普法实践活动,本场“模拟法庭”根据真实民事案件改编,从案例选取到庭审流程等细节打磨,市司法局参与了全程策划,14名同学化身法官、书记员、法警、原告、被告及诉讼代理人、证人等,从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到法庭宣判,程序规范,细节拉满,环环相扣,角色代入感极强。市司法局及市法院工作人员对活动进行了现场点评,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沉浸式普法实践教学活动让在座师生及旁听家长们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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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政复议案例评析(湘中片区)暨现场经验交流活动在宁乡举行:此次活动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办、长沙市和宁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同承办,为期两天,旨在增强基层行政复议队伍素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优势。活动专门选取了7个典型案例,涵盖国有土地收回、集体土地征收、工伤认定、宅基地管理等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领域。与传统业务培训不同,案例评析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行政复议工作的普遍问题、案件审理的关键环节以及行政争议的多发领域,以再现办案场景方式开展交流互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来自省司法厅及长沙、株洲、湘潭、邵阳、娄底5地(含市、区、县)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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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每周末发布未来一周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点律师值班信息和行业专业人民调解服务信息,您可以随时翻阅,按需安排。
温馨提示
目前仍处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期,请需要现场咨询的群众全程佩戴好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咨询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是您身边的免费法律服务“站点”。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您优先拨打宁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88980750进行咨询。
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律师值班安排情况如下(因律师开庭等原因,值班律师名单可能会发生临时变动,如遇此种特殊情况,当日值班律师以实际值班律师为准,希望大家理解,谢谢!):
3月13日 星期一
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宁乡市人民法院值班律师信息
值班律师:程安春
执业机构:湖南泓锐(宁乡)律师事务所
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咨询地址:宁乡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二环路与花明北路交叉口东北方向100米)
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信息
值班律师:陈小冬
执业机构:湖南唯楚(宁乡)律师事务所
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咨询地址: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二环路与春城北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40米)
3月14日 星期二
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信息
值班律师:郑文武
执业机构:湖南唯楚(宁乡)律师事务所
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咨询地址: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
3月15日 星期三
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宁乡市人民法院值班律师信息
值班律师:吴昕莹
执业机构:湖南泓锐(宁乡)律师事务所
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咨询地址:宁乡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信息
值班律师:蒋建军
执业机构:湖南唯楚(宁乡)律师事务所
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咨询地址: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
3月16日 星期四
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信息
值班律师:贺文婷
执业机构:湖南唯楚(宁乡)律师事务所
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咨询地址: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
3月17日 星期五
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信息
值班律师:汤用蕙
执业机构:湖南唯楚(宁乡)律师事务所
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咨询地址: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
行业、专业人民调解
宁乡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电话:87633389
地址:花明北路行政中心东4栋(花明北路与金州大道交叉口往市民之家方向150米处)西门负一楼
宁乡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电话:87858017
地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楚沩西路与玉兴路交叉口东南150米路西)二楼
宁乡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电话:87301529
地址:市住建局二楼(花明北路与金州大道交叉口往市民之家方向200米处)
编校:胡十八、唐胜华
编审:李爱民、崔 明|核审:唐 华、陈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