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09:11:3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发挥窗口服务功能,改作风优服务促发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深化检律协作,与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积极配合本辖区内律师完成了两次异地阅卷工作。
辖区内两名律师代理了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的两起刑事案件,因不符合申请互联网阅卷条件,正值酷暑与疫情防控之际,该两名律师便向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了律师异地阅卷,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积极配合,将刻录的案卷光盘转交到律师手中,保障律师阅卷的顺利进行。
近年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不断完善接待制度,规范接待流程,提升服务意识,由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主要以现场接待、12309互联网阅卷方式接受律师阅卷申请,并及时告知律师阅卷保密须知,确保律师能够正常开展阅卷工作,既节约了律师时间,也有利于提高接待的规范化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