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15:20:26来源:法律常识
因公安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有兴趣的你可以看下要点——
一、招聘计划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方招聘计划表,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专业驾驶岗的考生如有机动车驾驶A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需适应夜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10月25日-26日,上午9时30分至16时30分。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到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审查地点: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钱塘区下沙街道学林街1616号)。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评分标准》开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有一项低于3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体测成绩40%,笔试成绩60%折合总分,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0人以上岗位按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10人以下岗位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人数不足,按该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六)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体测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折合成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qt.hangzhou.gov.cn)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六、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健康码”、“行程码”为绿色且健康状况正常,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在招聘各环节中自觉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须知(附件四)。来自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有旅行管制或隔离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正常缺考。如隐瞒情况擅自参加招聘各环节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1-87283067(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来源:杭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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