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15:23:54来源:法律常识
胶东在线12月15日讯(记者 侯嘉伟)由于受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制约,烟台看守所律师会见室较少,愈来愈不能满足律师会见需要。今年政协会上,政协委员提出应增加县级看守所律师会见室数量,更好保障律师会见权利。
烟台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复,今后将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市局监管支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督导检查,确保律师会见工作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督导各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监管场所,使律师会见室数量增加至三个。以正在实施的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市老旧监所改造步伐,力争通过两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市2000年以前建设的老旧监所全部新建、改建和扩建。目前,市局基建办正在抓紧市第一看守所建设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将开工建设,建成后,市看守所,芝罘区、牟平区看守所三所合一,将彻底改变这些监所基础设施较差、律师会见室等功能房不足的落后局面。龙口、莱阳、栖霞、招远看守所也正在进行改扩建,预计今年年底改造完毕。市局监管支队将一如既往的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这些新建、改建、扩建的看守所律师会见室达到三个以上。
增强灵活性,允许律师使用提讯室进行会见。在律师会见室增加至三个的情况下,如果仍然满足不了律师会见需要,只要律师提出,就应当允许律师在提讯室内进行会见,不得以“提讯室是同步录音录像的”为由拒绝律师使用提讯室会见。并且不允许要求在提讯室会见必须有两名律师在场的不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