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09:58:01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由司法部、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爱奇艺共同启动。通过地方宣传推选、网络宣传投票、评委评选、宣传展播、揭晓仪式等环节,评选出来自行政立法、监狱、社区矫正、戒毒、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普法、调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援、司法鉴定、仲裁、法考多个业务领域的“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201个。其中,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红荣获“法援为民好榜样”、吉林市千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鹏谦荣获“调解为民好榜样”。现将他们的先进事迹陆续刊登,以此激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担当作为、奋发有为的干劲,对照先进典型人物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将学习先进典型的成果凝聚成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不仅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更是一种社会责任。”这是吉林省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红始终坚守的信条。作为东三省率先成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带头人,吉林市首批法律援助律师陈红,已经在法律援助战线上默默坚守了整整20个年头。
这些年中,她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守公平正义底线,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共办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接待群众咨询万余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突出贡献。
陈红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无私地献给了法律援助事业,她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她先后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吉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江城十佳律师”等殊荣,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8月,陈红被推荐为吉林省第12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019年12月27日,作为法援为民的代表,她在司法部等6家单位主办的“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中,获评“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荣誉称号。
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在陈红看来,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5年,杨某等9名外地农民工受雇在祝某承包的江南高新区建筑工地施工。由于祝某长期拖欠工资,其本人又居无定所。年关临近,杨某等农民工无奈之中向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承办此案的陈红看来,该案从形式上看并不复杂,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其难度却大大超乎了想象。由于被告祝某居无定所,经常出没不特定的建筑工地,再加上讨债的人又很多。所以,给被告送达公告书就成了难题。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陈红放弃公告送达申请,她翻遍吉林市大大小小工地,经过10余天的寻找,最终在吉林一中附近的建筑工地找到了被告祝某。当法院把钱交到这9名农民工手上的时候,他们脸上的激动与喜悦,让陈红感到无比的慰藉,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工作中,陈红始终牢记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宗旨,专心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倾心尽力帮助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护权益,平等享受权利。她帮助七旬老人孙某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房屋产权证问题,让老人从绝望中走了出来,老有所依;帮助残疾人徐某依法维权打赢因医院误诊造成其眼部伤残索赔案件……
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热忱的助人情怀,陈红忠诚地守护在困难群体的身边。她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有8人经她辩护无罪释放,近百人被减轻刑罚或判处缓刑,其所代理的民事援助案件胜诉率达70%以上,实现零投诉。
陈红热心公益事业,为维护妇女权益更是付出了大量心血。作为吉林市法学会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市妇联“巾帼法治讲师团”成员,她通过举办“反家庭暴力法”系列讲座、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为离退休和下岗妇女送法上门等活动,大力宣传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她还代理了大量女性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为她们讨回了公道,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了她们的心田。
在信访维稳上担当作为
面对许多人不愿触及的信访问题,陈红胸怀大局,迎难而上。多年来,她以帮助信访群众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努力让困难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10年,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市纪检委执法监督处的电话,要求派一名律师出面协调处理一起山东39名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一案。当时事发紧急,上访的农民工在市政府门前放置汽油瓶情绪激动。接到指派后,陈红直接赶到现场,见到了农民工代表。起初,农民工代表并不接受她,认为律师和政府是一家人,不会真正为他们的利益着想。陈红没有放弃,她凭借法律援助律师特有的耐心和真诚,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僵局打破,事态得到缓和。第二天,陈红主动联系了农民工代表,在了解情况并征得其同意后,决定启动诉讼程序。经审判和执行两个阶段的努力,最终把拖欠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全部执行完毕,有效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至今,陈红先后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委托的信访案件120余件,接待信访咨询千余人次,协助相关部门圆满解决逸海花园小区200余户因供热问题多年上访案件、198名松花湖坝上船员追索船舶租赁费纠纷及执行案、56名烟达木村村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案等35起涉及民生的群体信访案件,通过协调、诉讼等程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实现了维权和维稳的和谐统一。
拓展法律援助新路径
陈红认为,“创新”是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动力。
多年来,陈红组织吉林市法律援助机构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创新,破难点树亮点补短板,在服务大局实践中创新发展。开展脱贫攻坚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通过研发“法律援助便民智能卡”,有效破解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难的问题;立足便民利民,通过建立网络维权中心,有效破解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申请难问题;筛选15家优秀律师事务所、195名社会律师,通过组建法律援助资源库,有效破解了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问题;通过创新培训机制,有效破解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能力薄弱问题;在该市没有列入试点地区的情况下,通过主动与法院合作共同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破解刑事案件辩护率低的问题探索了经验。值得一提的是,她们研发出的“法律援助便民智能卡”,通过携带芯片存储信息,可以与吉林地区所有法律援助机构和两级法院专用系统联网。持卡人凭此卡申请法律援助或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均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当事人凭此卡还可以享受优先受理、优先解答、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和优先回访等待遇。“法律援助便民智能卡”不仅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还有效解决了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因交不起诉讼费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无缝衔接。此外,陈红通过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向“三农”、向城市低收入人群、向五类重点弱势群体、向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向社会和谐稳定等五个方面的延伸工作,实现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全覆盖。同时,通过建立法律援助示范口,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偏远地区两小时的网格化管理法律援助服务圈,有效推动了吉林市法律援助服务的效率以及服务水平的提升,使吉林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实实在在地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她的带领下,吉林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为主线,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成为吉林省吉林市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响亮品牌。
“让生命在服务群众中绽放光彩,我无悔自己的选择。”陈红说。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她坚守在吉林的黑土地上,以女性的炽热情怀,彰显着援助律师的慈爱之心,用她温暖的双手,奉献着一次次无私的援助,更以一名援助律师的使命,铸就着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保护之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