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15:57:38来源:法律常识
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 张嘉煜 记者 孙云)“团长”转发销售烟花爆竹的团购链接,也涉嫌违法!近日,松江警方对多名利用团购方式销售烟花爆竹的“团长”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提醒,即使“团长”没有直接经手烟花爆竹,其转发团购链接或销售链接的行为依然会涉嫌触犯法律。
1月3日,松江公安分局九里亭派出所接到线索称,有团长利用某团购平台售卖烟花爆竹,随后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林某,并于次日将其抓获。经审讯,林某对其在网上售卖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林某作为某团购平台的“团长”,近大半年时间以来,长期通过转发团购信息赚取佣金,临近年关,他预测烟花爆竹生意会不错,便在一微信群中联系到一名某团购平台的客服人员。对方告知,林某只要将烟花爆竹的团购链接分享出去,之后每有客户通过其分享的链接下单,林某就能赚取佣金。自2022年12月起,林某通过这一方式已非法获利1200余元。在民警的法律告知下,林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转发链接行为触犯了法律。
松江警方供图
无独有偶,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松江区小昆山镇:“团长”罗某从外地朋友处购入烟花爆竹,抬价在微信群内拼单转卖,非法获利1000余元。
另据了解,连日来,松江警方已查处多起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案件,截至昨天,松江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会同相关部门共打击烟花爆竹刑事案件一起,行政案件7起,一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被行政拘留,共收缴烟花爆竹150余箱,涉案总金额10万余元。
其中,广富林派出所抓获通过微信群、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熊某,其先后向156名客户销售烟花爆竹,从中非法获利1万3千余元。永丰派出所抓获外省市购买30余箱烟花爆竹,还未来得及销售的违法人员俞某及参与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廖某、张某。
目前,违法人员林某、罗某、俞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违法人员廖某、张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均被松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熊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