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16:35:43来源:法律常识
陈王乐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的陈王乐,已经在公诉人这个岗位上工作快十年了。从十年前刚进入乐清检察院开始,她就觉得在法庭上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是她人生的高光时刻。
“真是太感谢检察官了!没有你的鼎力相助,我被骗的钱很难拿回来……”日前,市民周女士将一面写有“秉正执法 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检察官陈王乐手里。陈王乐腼腆地笑着,红彤彤的锦旗映在她的脸上。
2017年,周女士遭遇了一场假冒“银行人员”和“律师”连环诈骗案。周女士想要提升贷款额度,结果被假冒“银行人员”的周某假借名目骗走40万元。她想要用法律的途径讨回被骗款,结果再次被另一名假冒“律师”的张某以立案费、出警费等虚构费用骗取2万余元。绝望之下的周女士报警了,周某和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这个案件也移送到了陈王乐手上。
“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假律师’张某的诈骗犯罪金额是2万余元,但他以周女士的名义从假‘银行人员’周某处已讨要回20余万元。不过,他拒绝全数退还给周女士。”陈王乐表示,这笔20余万元钱,并非是张某的犯罪金额,难以强制张某退还,因此在公安侦查阶段的多次调解会均以失败告终。
无法取回钱款,让周女士痛苦万分,而将这份痛苦看在眼中的陈王乐打算再努力试试。于是,陈王乐认真分析该案多次调解失败的原因,并用双线调解来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周女士也足额取回了钱款。
“在办案过程中,我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仔细核对有关事实的细节。”陈王乐认真审查事实的疑点和焦点,本着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理念,在自己热爱的公诉岗位上,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近十年的办案中,陈王乐对法院判决提出抗诉5件,均获温州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其中3件抗诉成功,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
陈王乐办理的黄某诈骗案,因与审判机关在犯罪金额的认定上存在法律适用不一致,陈王乐对该案提起抗诉,并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将被告人黄某的一审判决一年三个月改判为三年六个月。此案的成功改判,对同类诈骗案件的犯罪金额认定起到了参考和示范作用。
“法的指引作用规定了人们应该这样行为或者不应该这样行为,如果违反这种规定就应该承担某种法律后果。”陈王乐的手中握着一条法律准绳。“案件越办越规范,会尊重嫌疑人的人权,给他们辩护的权利。”陈王乐从对嫌疑人的嫉恶如仇,到如今能更多地去思考他们犯罪的原因,去保障他们的权利,能为他们做得更多了。
谈起在陪伴孩子的成长上,身为妈妈的陈王乐有些愧疚,孩子在上幼儿园期间,三年来,她接送孩子的次数没有超过十次。作为公诉人这十年,陈王乐遇到棘手的案件,当事人诉求激烈,也会辗转难眠。每每案结事了,陈王乐喘过气后,又会有一摞摞案件送来,但每一席案卷前初心不变的身影,是每个不眠夜晚中的不悔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