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18:04:20来源:法律常识
1983年,正是改革开放春潮涌动伊始的年代。
在湖南娄底,市皮革厂由于机制僵化,导致严重亏损。而时年28岁的颜跃明,只是一名进厂不到两年的二级集体工。眼见皮革厂濒临倒闭,颜跃明毛遂自荐,要求承包工厂,并向市政府立下了军令状,保证一年扭亏为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颜跃明承包下了这颗“烫手山芋”。
敢想敢闯的颜跃明,通过学习加摸索,在皮革厂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制度:干部聘任制、职工劳动合同制、计件浮动工资制、销售经费包干制、产供销一条龙数据管理制……
改革的“红利”,可以说是立竿见影:原本连年亏损的皮革厂,半年内扭亏为盈,创利8万多元。到1985年止,颜跃明承包皮革厂3年,总计完成产值400余万元、利润47.2万元,上交税金15.8万元,工人人均月工资由33元提高到90多元。企业年年被评为省、地、市先进单位,1985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改革整顿先进单位”称号。
“功成名就”的颜跃明,没有向当时的许多企业家一样选择“下海”,而是转而开始“从政”。
1986年5月,颜跃明被调任产值、利润增长速度在全地区倒数第一的市轻工业局党组书记。两年过去,全局产值、利税增长幅度在全地区由倒数第一到名列前茅,成为地、市优胜单位和“产值、利税双高”优秀局。
此后的十余年,颜跃明“干一行行一行”,成为娄底改革开放的先锋式人物。先后荣获“省市改革勇士”“省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青年厂长”“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百名改革之星”等荣誉称号。20年里,荣立功勋14次,其中大功4次,被选为湖南省第五届政协委员,省第八届人大代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
颜跃明与刘建宽相识,是在1986年颜跃明调任轻工业局局长之后。
彼时的刘建宽,还是基层的一名普通民警。
有一天,刘建宽主动找到颜跃明打招呼:“颜局,我是某某某的女婿刘建宽”。刘建宽嘴里的某某某,就是时任娄底市公安局局长的某某某。
自那之后,他们一度成为可以在一起吃饭喝酒扯淡的朋友。
1992年3月,身为娄底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颜跃明,因不满市里个别主官的一些做法,就联名另外22名人大代表,发起了轰动全国的“罢免市长案”。
这样的“罢免”,显然无法成功,相反为他带来了第一次牢狱之灾。
会后不久,娄底市相关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以颜跃明经济犯罪为由,未经人大批准,就将他非法拘禁了起来。
此时的刘建宽,任职娄底市杉山乡派出所所长。
在颜跃明被关押期间的一天,刘建宽开着单位的吉普车找到颜跃明的妹妹颜某平,称自己找了领导可以救出她的哥哥,并让她去见见领导。
结果,刘建宽将颜某平带到了远离市区的山林,对其进行了非分之举。
由于颜某平的拼死反抗,才逃过更为屈辱的一劫。
此次经历,颜某平一直隐瞒着,没有告诉任何人,直到颜跃明被关214天放出来之后,过了数月,她才敢把这件事告诉了哥哥。
颜跃明的第一次牢狱之灾,本来就是莫须有的罪名,因此也赢得了全国主流新闻媒体的声援,最后在上层领导的指示下,颜跃明才重获自由。
刘建宽借自己落难,趁机欺负妹妹的行为,彻底激怒了性格刚烈的颜跃明。随后,颜跃明打电话将刘建宽叫到自己的办公室,狠狠地扇了他一记耳光。
也就是这一耳光,在刘建宽的心里种下了怨恨的种子。
2003年,颜跃明担任娄底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兼不良资产处置办公室主任,同时担任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而刘建宽,也升迁至娄底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3年年底,时任娄底市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向身为人大代表的颜跃明反映:娄底市某领导存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办案,包庇罪犯等问题。
眼中容不得沙子的颜跃明看到了相关材料后,就向有关部门写了实名举报信,举报了胡某和刘建宽等人。
此后,一张打击报复的大网悄然张开:
颜跃明的一些老部下不断被带走调查,其本人20多年来,工作或主管过的单位的财务档案被查封。
2005年11月28日上午,颜跃明接到一个自称为省纪委的电话,说“根据颜跃明的举报,省纪委已经对胡某立案审查,实行了‘双规’,请颜跃明去娄底宾馆继续揭发胡某的问题”。当颜跃明拿着举报材料兴冲冲地奔向娄底宾馆后,却一去不复还,从此失去了十年的人身自由。
同日,颜跃明的妻子以及两个妹妹也相继被抓,在颜跃明案侦查过程中,颜跃明有数十名亲朋好友被专案组或抓捕或询问。
2005年12月15日,颜跃明从长沙被带到宁乡县检察院。随即关进了宁乡县看守所,并于2006年1月1日被正式逮捕。
据颜跃明述说,其被抓后,被化名在全省漫游,辗转了四个看守所,以致于家人和律师无法找到他,在2006年3月31日至4月30日间,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内,自己被专案组的两名审讯人员,实施了残酷的刑讯逼供手段。
据后来媒体的报道,颜跃明被多次打到头肿脸青,两颗门牙被打松后脱落,左耳膜被打至穿孔,失聪。
最后,颜跃明被迫在事先做好的审问笔录上签字,但还是巧妙地在名字里面留下了一个“冤”字,以作为日后起诉时,自己所留下的重要“证据”。
而当时坐镇指挥办理颜跃明案件的主官,正是时任娄底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刘建宽。
屈打成招之后,颜跃明才有了和律师见面的机会。2006年6月,颜跃明将自己在关押、审讯期间的经历,交给了自己辩护律师。颜的遭遇,也就此得到社会关注。
在此后的案件起诉和审判过程中,所有涉案的当事人均当庭翻供,并向法庭控告了专案组审讯成员存在骇人听闻的刑讯逼供行为。
然而,在当年特殊的司法环境下,案件最终还是按照“某些人”的意志判下来了:
2006年11月27日,新化县人民法院以“受贿”15.8万元,挪用公款5万元,及妨碍作证罪、藏匿会计凭证罪、数罪并罚,判处颜跃明有期徒刑13年。2007年5月1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颜跃明上诉,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随后,颜跃明被转入湖南省长沙监狱服刑,至2016年3月16日刑满释放。
颜跃明案,虽已时过境迁,法槌虽已落下,但质疑之声不绝于耳,网上报道,讨论,质疑颜案的文章、学术论文比比皆是。
颜跃明被判刑入狱后不久,2007年12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受湖南省宇能律师事务所的委托,邀请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顾问曹子丹,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原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宰陶,北京大学法学院理事、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副主任周芸华教授等人在北京为颜跃明受贿、挪用公款等一案进行了专家论证,并作出了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颜跃明案在负责侦查的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重大嫌疑。因此,法院以此为依据认定颜跃明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必要重新启动司法程序查清事实,核实证据……以便消除不良影响,防止错案的发生。”
此后,颜跃明在狱中不断上诉,十年无果。
2016年3月16日,颜刑满释放回家。此时,其母亲和岳母双亡,没有了工资,没有医保,没有社保,仍拖着一幅病体去北京、长沙上访,结果是,上访数年无果。
而另一位当事人刘建宽,恰恰于2014年起担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并于2016年担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21年10月12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4月,省纪委监委正式对其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据网上爆料,刘建宽历年来利用权力办过的“冤假错案”,数量惊人。
而颜跃明的十年牢狱之灾,究竟是不是这些冤假错案中的一起,尚有待相关司法部门予以进一步调查定性。
司法的腐败与黑暗,所带来的不安全感,是一个国家与社会最恐怖的敌人。每一次正义的到来,哪怕是迟到,也会给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增添几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