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21:51:46来源:法律常识
六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选聘立法专家顾问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拟选聘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现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市范围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学会、律师协会等专业性社会团体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或者经验丰富的实务工作者。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在法律、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具有较高造诣,或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热心参与立法工作;
(四)身体健康,个人品行良好,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内容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对地方立法规划、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就法规草案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
(二)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修改,接受委托承担立法课题研究等;
(三)参与宣传、解读有关法律法规;
(四)参与立法后评估等活动;
(五)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六)参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的同志填写好报名表,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纸质件寄送六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六安市行政中心9号楼223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ardfgw@163.com。
立法专家顾问受邀参与立法活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未尽事宜,请联系六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人:林坚,联系电话:0564-3379695。
附件: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报名表
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来源: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