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0:35:2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法制日报》刊发的《伴随改革开放前行中国律师业欣欣向荣》文章中涉及诸多北京律师行业改革开放40年间的工作亮点,观澜君结合北京律师行业当前发展状况,带大家回忆北京律师行业40年来不平凡的故事。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启航,中国律师制度迎来了重建的曙光。1978年12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宣布恢复律师制度。1980年8月,律师暂行条例颁布并于1982年初实施,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正式确立运行,北京律师行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破土而出。
从改革开放之初寥寥数人,到2017年年底的29297余人;
从不愿意给“坏人”辩护,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从提供法律服务,到参政议政、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
40年间,北京律师从寡到众,由弱变强,执业律师人数于2018年突破3万,服务领域由传统诉讼事务为主发展到诉讼、非诉讼事务并重,由国内业务为主发展到国内、涉外业务并举,成为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体制之变 律师事业快速发展
今年62岁的牛琳娜1982年调入“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开始律师执业。她向观澜君回忆说,那时,律师执业的机构还叫“法律顾问处”,是事业单位,按行政区划设立;律师不多,北京也就寥寥几百人;业务类型单一,主要是接受法律咨询和办理刑事、民事诉讼。
这样的制度设计,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也有助于重建的中国律师立足发展。但浓厚的行政色彩,不利于行业发展的种种弊端日渐显现,也难以得到涉外客户的信任。
1986年7月,第一次全国律师大会在北京举行,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并通过章程,此时律师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共同管理的“两结合”体制初见端倪。
“我记得,大概是1988年、1989年左右,北京开始试点机制更加灵活的合作制律所,试点的范围很小,也就两三家,但效果不错,来年业绩一公布,大家纷纷打报告,要求设立合作制律所。”牛琳娜说。
当时,改革开放开始不久,体制和观念上的制约都在提醒着那些先行的改革者。于是,合作制律所在三四年里进展缓慢,屈指可数。
转折,发生在1992年之后。
1992年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南巡讲话吹响了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号角,市场经济正式确立,在改革的大浪潮下,人心思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学兵回忆起那段时光,依然心潮澎湃。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1992年12月,27岁的张学兵下定决心,从国办律所辞职,和另外4名志同道合者一起,创办了中伦律师事务所。
思变者又何止张学兵一人。乘着改革的东风,王俊峰、彭雪峰、王丽、段祺华等一帮年轻人,或辞去公职,或走下讲台,或从海外归来,于1992年至1993年左右,创办了金杜、大成、德恒、段和段等律所,并逐渐发展成为北京顶尖律所,乃至全国顶尖律所。
服务北京第一个外销商品房项目、第一个预售商品房项目、第一个按揭房贷款项目……在北京京城大厦一间租来的办公室里,张学兵等5名年轻人盯着市场中的风吹草动,不断在新领域开拓奋进。
新体制下的律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他们天生对市场经济活动分外敏感,北京律师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数量之变 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2001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北京律师带着6305余人的数字迈入新千年。
彼时,律师法已出台实施5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律师定位也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改成“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合伙制的优势已逐步显现,国办律所大规模改制正在进行,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时间问题。年轻的北京律师开始步入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生机勃勃,欣欣向荣。
此时,一场重大考验,也在逼近。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大里程碑,但是在律师行业,“狼来了”的喊声一度甚嚣尘上。
因为中国承诺:“入世”一年内取消在中国设立外国律所数量、外国律所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数量及地域的“三个限制”。
然而,在张学兵看来,是挑战,更是机遇:“入世”后,给国内律师带来了更广阔的服务领域和空间;中外律师近距离PK,也是国内律师学习外国先进经验、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的机遇。
中伦律所迅速谋篇布局,加大人才特别是具有海外法学背景人才的引进力度,从2001年至2008年短短数年间,中伦律所规模从律师不到100人发展为超过800人,业务收入翻了10倍以上。
大浪淘沙,乘风而上。一大批北京律所顺应改革开放需要,脱颖而出。
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回忆说,德恒律所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包括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337等贸易救济,实现中企海外拓展和律所发展双赢,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
其间,德恒律所发展成为中国首个“千人大所”。
如果说“入世”时北京律师还如履薄冰、惴惴不安的话,那么12年后,当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时,北京律师已别有一番景象,他们带着足够的自信主动出击。
从全国律协制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到建立“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从金杜、德恒、中伦等北京律所加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办公室到直接与国外知名律所合作乃至合并,北京律师的国际化进程大大提速。
“德恒布局全球专业机构资源,为巴基斯坦卡西姆电站、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轻轨等数十个国家数百个国际投资、并购、融资、贸易、工程承包等项目提供法律支持。”王丽不无自豪地说。
为适应改革开放发展,律师法分别于2001年、2007年、2012年和2014年经历4次不同程度的修改。修改之频繁,也印证了中国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变迁。
2007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律师法的修订,修改多达180多处,增加了“接受委托或指定”的内容,推出了“当事人”这一全新概念。律师的定位也进一步改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截至2018年8月1日,北京执业律师 30531人,其中党员律师1万余人,全国人大代表4人,全国政协委员3人:市人大代表14人,市政协委员16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影响力日益显著。
作用之变 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随着律师事业快速发展,律师专业领域的划分越来越细,而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诉讼律师,特别是刑辩律师,最能彰显律师的职业属性,为大众心中“律师”之标准形象。
回望40年北京律师改革发展进程,争议始终伴随刑辩工作。
多年以后,要不要为“坏人”辩护,一直是社会关注又困扰刑辩律师的焦点问题。标志性事件如2002年田文昌律师为“黑老大”刘涌辩护,引发社会激烈争辩。
此外,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执业难问题,成为刑辩律师执业“老大难”,阻碍了刑辩工作的开展。
为改变这一局面,分别于1997年、2013年修订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多次修改的律师法,均重点关注了律师执业保障问题,并在法律制度上加以完善。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治方式成为新时代的潮流,更多社会大众认识理解刑辩工作,政法机关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刑辩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从事17年刑辩工作、曾代理过陈良宇案等大要案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律师深有感触地说。
如今,从为落马“大老虎”辩护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再到纠正预防冤错案,刑辩律师在新时代迎来大展拳脚的新舞台,社会大众给予他们越来越多的支持和掌声。
不仅仅是刑辩律师,法治建设的推进,司法文明的进步,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来源:京司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