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1:50:24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网讯 今年以来,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服务受援人241人,来电来访2481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89万元,至今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服务质量和满意率得到双提升。中心采取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模式的全程质量监控方案,保障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办案要求,对律师承办民事诉讼、劳动仲裁,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法律援助案件提出具体要求,对律师阅卷、会见、开庭辩护等案件办理阶段的工作要点作出具体规定。
同时,全程动态跟踪办案过程,中心定期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对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进行监督。配合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苏州市律师协会进行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对部分援助案件的庭审进行旁听。结案后,采取电话询问、实际走访、信件回访等多种形式,掌握受援人对案件办理的满意程度。
中心还就此前掌握的各项情况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案件补贴挂钩,强化案件承办律师的责任意识,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