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4:59:1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湛江日报-湛江新闻网
2020年11月19日上午,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张某某、劳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和公益诉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观摩庭审情况。
2020年4月,张某某、劳某某等三人在未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相约到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湖光农场柳秀水库附近用弹弓、照明灯、棍子捕获被列入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名录野生鸟类7只,死亡鸟类总价值为2100元。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某、劳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定,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和禁用的工具狩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野生鸟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二款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对两被告人提起诉讼。
同时检察机关还认为,张某某、劳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自然生态平衡,造成生态环境损失,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张某某、劳某某承担生态资源损失2100元,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庭审过程中,两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和损失,并当庭表示悔过,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庭审观摩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深受教育,加深了对猎捕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今后要从自身做起,加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湛江拥有大片的红树林湿地、绵延沿海的滩涂、丰富的海洋生物,每年秋末至次年春初都吸引了大批候鸟相聚于此。如今正是候鸟迁徙时期,检察机关借此呼吁广大群众,齐心协力保护鸟类,还给鸟儿一片广阔的天空,一处舒适的家园。
责任编辑:林霖 审核:詹亚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