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6:45:35来源:法律常识
4月3至4日,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会议在省检察官学院召开。会上,公布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和“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人员”的表彰决定。
清江浦区检察院王俊同志撰写的《深化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工作的路径》(载《人民检察》2021年第9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21—2022年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
会上,作为三家县区院之一,清江浦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超运以《突出“标兵”引领 强化机制建设 奋力推动检察案例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作发言交流。
清江浦区院于2017年因区划调整由原清河、清浦两个区院合并组建成立,位于淮安市主城区,人员数量在淮安市基层院最多,办案数量和案件类型较多、相对疑难复杂。
近年来,在省市院研究室的关心指导下,我们汇人案资源之势、聚协同发展之力,突出“标兵”引领,强化机制建设,在案例撰写等工作上成效明显。
近年来,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案例,17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省院公告案例、典型案例、人大工作报告案例,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突出“标兵”引领,全面提升案例撰写能力
选送具有刑法学研究生学历的王园园同志到省院研究室,跟班学习案例撰写工作,向省院调研专家当面求教。同时,积极参与市院组织的全市案例撰写和修改工作。
在省市院的关心培养下,王园园同志快速成长为全省检察案例撰写标兵,成为我院乃至全市检察案例工作“领军式”干警。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标兵”带“新兵”,对各业务部门有一定案例撰写能力的青年干警进行有意识的“喂案”培养。
以具体案例切入、以案例竞赛推动,手把手地指导青年干警写案例,组织他们学习上级院和兄弟院好的案例写作技法,吸收借鉴上级院修改建议。通过不断学习,取长补短,全院案例撰写能力水平有了快速提升。
2023年,2名青年干警被评为全市案例撰写能手。
二、强化机制建设,司法办案与案例研究一体化运作
根据案例工作的特点规律,院党组提出“三个三分之一”工作理念,即办案、案例总结和上级采编各占三分之一,引导干警克服就案办案的陈旧思维,树立能办案、会写案的理念。
围绕检察一体化建设,专设案例工作牵头人,成立调研工作专班,专司重要案例和重要课题的协同攻坚,形成了司法办案与案例研究一体化运作的良性机制。
在此基础上,鉴于案例工作的难度和“含金量”,修订工作考评办法,赋予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相对信息宣传稿件更高的贡献分值,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全员参与、重视案例的良好氛围。
如在办理林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一体发力,司法办案与案例研究协同推进,联合打造的案例被省检察院、省消保委发布为典型案例。
三、重视案例打磨,提高案例征集组织化程度
我院十分注重最高检和省院各业务条线年度工作要点和案例征集计划梳理归纳,摸准上级案例征集重点和方向,加强案例素材的预收集工作。
对征集到的案例素材,实行“三期”打磨。初期由承办检察官形成初稿,中期由案例撰写人对要旨、指导意义等内容进行重点打磨,后期对瑕疵问题或易引发争议的关键节点,撰写人与承办人反复推敲、沟通交流,着力提高案例质量。
比如我院办理的姜某某骗取贷款案,案例撰写人、承办人与市院三部、研究室负责人先后三次赴省院修改,最终该案入选省院公告、新闻发布会案例和检察工作报告。
四、增强精品意识,运用案例思维发现和培育案件
我们深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首先是办出来的,办案质效是案例成为典型案例的基础和前提。
一方面,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要求业务部门自发案之初、受理之时就要增强案例意识,敏锐发现案件的独特性,在办案中强化检察履职、凸显检察作为,向着办成典型、指导性案例的目标去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与案例发掘的动态融合。另一方面,努力放大优秀案例的效果。我们注意到,一个好的案件往往会有多个工作亮点可以被挖掘。
比如我院办理的倪某等11人污染环境案,既符合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例征集素材,也可以转换为参与环境治理的角度选编,通过努力该案被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评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