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8:18:27来源:法律常识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名,均为湾沚公安分局岗位,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表。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地和居住地原则上均在湾沚区;
6.男性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具体见附表(附件一)
招聘岗位所说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6月23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9.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0.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1.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2.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4.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6.有纹身的;
1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点至12:00点,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509办公室。
报名要求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试体温正常,凭安康码绿码参加报名。
3.提交材料:(1)纸质《报名表》;(2)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2张;(4)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5.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可降低比例为2:1。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考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宪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公文撰写等。
2.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标准参考《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