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12:30:26来源:法律常识
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招募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团的通知
市直、高区、经区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我中心拟招募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形式
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成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团
二、招募条件
(一)律师团律师事务所:
1、经山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设立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2、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及法律援助工作;
3、能组建由6人以上构成的专门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团,律师团中应至少2人具有5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其中律师团负责人必须具有5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至多1人可执业刚满一年,其余均应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
4、设立以来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5、能够服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安排,遵守相关要求。
(二)律师团律师:
1、在刑事案件办理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及法律援助工作;
3、近五年来,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4、能够服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安排,遵守相关要求。
三、招募数量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团5个
四、招募程序
1、申请。请申请律师事务所登录威海市司法局网站、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威海市法律援助)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连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荣誉证,负责人执业证,参与律师团律师执业证等有关证书复印件,以及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的《办理过的刑事案件情况表》、《承诺书》原件等材料,于2019年9月6日之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或寄送至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申请表》、《律师团律师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邮箱(flyzzx@wh.shandong.cn)。
2、审核。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律师团进行审核并确定入选名单。
3、公示。确定入选律师团名单,并在威海市司法局网站、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4、公示无异议的,在威海市司法局网站、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最终名单。
联系人:刘丽平
电 话:(0631)5233148
地 址:威海市统一路406号一楼115室
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9年8月26日
来源:威海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