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0:19:59来源:法律常识
#普法#
刑事再审立案难,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作为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也深深感受到刑事再审立案之难。所以,每次客户打算聘请笔者担任其辩护人,提起再审申请时,笔者总是会跟客户讲清楚:要有心理准备,一方面要打持久战,另一方面,有可能多年努力而无果。
然而,打再审,确实要远比打一审、二审难度大得多,光再审立案就已经很难很难了。为什么难?笔者试图分析如下:
一、人民法院自我纠错难---这是人性。
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向其提出对案件的再审申请,等于告诉法院:我的案子你们判错了,要改过来。所以,可想而知,申请再审,依法应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以下简称最高法刑诉法解释)第四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没有选择,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只能向先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实践中,这种申请基本上都被驳回。
监督如果不是从外部进行,往往难上加难!
所以,哪怕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正确的申请理由,也很有可能还是被驳回。
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期望过高,且不一定有足够的耐心和智慧。
一旦决定要提起再审申请,就必须要有足够的投入:时间、人力及资金成本。一方面,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切忌过度情绪化,如果确有冤情,请专业的人帮你分析,必要时多位专业人士召开论证分析会。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不是一下子就看得很清楚的。
不少当事人因为自己是亲身经历,事情的每一个细节都如数家珍,但是,作为受托律师,就需要一个客观、真实、全面了解全案的过程。当事人应尽可能全面、详尽地向辩护律师讲述案件细节,尽量不遗漏。有时候,你的一个细节的遗漏,会导致辩护律师作出错误的判断的。
一定要信任你的律师。受托律师,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律师接受委托后,都会尽心尽力去办好案件的。
不要轻易去投诉律师。轻易投诉律师的人,一般也很难找到真正专业的律师。
一般而言,精于专业的刑辩律师都是稀缺资源。一方面这类律师人数不多,另一方面,每年全国法院审理的近二百万件一审刑事案件,不见得都是专业的刑辩律师担任辩护人的。造成不理想的裁判结果,不排除也有无效辩护的情况。
不要以为我国法律制度这么完善就不会有冤假错案了。持这种观点的人一定是大错特错了。法律制度再完善的国家,也会有冤假错案。
刑事案件都是人在办,是个人就可能会犯错。最终形成冤假错案成因很多。但案件经过一审二审都错了,再审就需要“高手”了。
没有足够的耐心是申诉走不下去的重要原因。
期望值过高,也是屡屡感到受挫的原因。
笔者也见到过一些委托人,以为自己看了一些法律书,或者百度一下,或者去咨询别的律师,就回头来指挥自己聘请的律师。这种做法很要不得,或者说,很愚蠢。
三、受托的辩护律师不一定很专业。对于不是很精准、正确的申诉理由,受诉法院给个“驳回”的裁定也是毫不犹豫的。
浮躁、不爱学习、静不下心、不热爱刑事辩护,委托这样的律师办理刑事申诉,肯定是不行的。
申请再审,只能有法定的理由,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和最高法刑诉法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十种情形,没有其他。根据最高法刑诉法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没有提出准确的申诉理由,却坚持申诉的,会被当做“无理取闹”;对当事人来讲,会白白浪费一次程序机会。
以上仅是笔者的一些浅见,不一定正确。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