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1:03:25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12月18日,福州“见义勇为反被拘”当事人赵宇参加了福州市年度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并获得“见义勇为”三等奖励金三万元。
此前,封面新闻曾报道,2018年12月26日晚,在福州生活的赵宇,曾制止一名中年男子对一女子的侵害。而在与施暴男子李某的拉扯过程中,为了挣脱,他踹了李某一脚。
2018年12月29日,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14天。2019年1月4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
该案在当时引发热议,赵宇作为“见义勇为反被拘”的当事人,也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今年3月1日,最高检指导福州市检察院认定赵宇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责。3月18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向赵宇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2019年12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赵宇代理律师范辰处获悉,赵宇荣获福州市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第二十六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三等奖励金三万元。
范辰告诉记者,这是对赵宇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通过赵宇活生生的案例,告诉世人,要敢于和坏人做斗争。”
更多阅读
“福州赵宇案”最新进展:检方认为赵宇属正当防卫,决定不起诉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