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1:06:31来源:法律常识
7月28日,吉林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第三届法律顾问聘任活动,为新一届法律顾问颁发聘任证书,并在聘任活动结束后召开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总结回顾上届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对新一届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研究、再推进。
据了解, 2016年以来,省公安厅全面推行法律顾问聘任使用制度,历届法律顾问充分发挥辅助决策“智囊团”、重大疑难案件 “分析师”、化解矛盾“减压阀”、法律教育培训“辅导员”作用,积极为公安执法建言献策,确保公安机关制定发布的重大决策于法有据,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帮助公安队伍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此次聘任的3名法律顾问分别来自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聘期自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他们表示,将忠实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为推进吉林法治公安建设、提升公安队伍依法履职能力作出新贡献。